[赋乱]“政理则赋平,政弊则赋乱”:从税赋变化解读大唐王朝兴衰( 三 )


[赋乱]“政理则赋平,政弊则赋乱”:从税赋变化解读大唐王朝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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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谈治世图
它只有在政理治平之世 , 或尚可以 , 而当政弊赋乱之时 , 已是“贫者无赀以求于吏 , 所谓有贫之实 , 而不得贫之名(指官吏地主豪富们将赋税负担强加在贫者身上)”而“富者操其贏以市于吏(指以经营非份所得贿赂库员) , 则无富之名 , 而有贫之实(通过逃避赋税负担而取得应属于贫病者减兔之实)”形成了“富者愈恣横侈泰而无所忌”的情况 , 仍然倡言“免贫病者 , 而不益富者税” , 如何能达到合理负担?并举列了唐王朝当时虽屡颁免赋之令 , 事实上受益的是地主富户 , 因为“富户可以户独免” , 而贫苦的佃户既不免交租服役之苦 , 还承受高利贷剥削 , 以至拾穗充饥 , 处处存在而无申诉之处 , 如此情况 , 又如何能达到合理负担?
造成这种负担不合理 , 根本关键是必须改变土地分配制度 , 使耕者都能得到作之田 , 并认真核实丁田之数 , 均纳田税户赋的同时 , 还必须对富者征收工商税和财产税 , 以益富者税来抑富者财 , 是限制贫者愈贫 , 富者愈富的两条可行办法 。否则 , 只会扩大贫富差别 。那么如何“益富者税”?
[赋乱]“政理则赋平,政弊则赋乱”:从税赋变化解读大唐王朝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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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盛世图
有两种选择:一是向他们征取“市井之征”(工商税)和财产税 , 可以按十征一 , 使无害于其经营 , “犹足以安其堵(居住生活)” 。因为征税后 , 仍有利可图 , “虽躯之不背易也(赶他跑也不会跑) 。”二是如认为征工商税 , 易有逃税隐匿 , 征财产税 , 又怕“杀畜伐木”吃光用光 , 影响社会生产 , 则可退而“舍其产而唯丁田之间”即通过查实其土地农业税 。不论采取哪种办法 , 最重要的则在政府要统一法制 , 严肃法纪 , 整顿地方基层组织力量 , 树立敢碰硬、不徇私、依法办事的作风 , 赋税既得均平 , “富庶且教为大任”的目的也就可以达到 , 政理赋平 , 自然可期 。充分抒发了国家治乱与赋税均平相互关联的重要思想 。
政理则赋平 , 政弊则赋乱 , 揭示了唐王朝赋税兴革演变的一条轨迹 , 也为后世封建王朝赋税繁简轻重转易不常 , 提出一条可供探索的规律 。主要参考资料:
【[赋乱]“政理则赋平,政弊则赋乱”:从税赋变化解读大唐王朝兴衰】柳宗元《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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