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pTech深科技』百名志愿者以身试毒?为加速新冠疫苗研发,美国学者提出激进方案( 三 )


在这一点上 , 张新庆也持质疑态度 。 他表示 , “拥有良好的动机不等于可以有良好的结局 。 尽管从设计方案、当下背景的必要性和资质等各方面都能说通 , 但疫苗的研发工作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 想要什么结果就有什么结果 。 ”
“反对者会认为 , 从动物实验到 Ⅲ 期人体临床试验 , 每个环节都不能少 , 要充分尊重科学研究自身的规律 。 客观上讲 , 在没有充分了解病毒的情况下 , 选择跳过一些关键环节 , 违背了疫苗研究的一个基本流程 。 更甚者 , 有可能存在更大的风险 , 背离了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 。 仓促行事 , 很可能会事与愿违 。 这种方法不可取 , 更不值得去推广 。 如果一定要做 , 也就是个案 , 伦理委员会可以通过审批讨论来判断是否可以做试点 , 但不值得推广到所有的疫苗、新药研究之中 。 ” 张新庆说 。
美国马里兰大学医学院的疫苗研究员 Myron Levine 则认为 , 我们并不需要冒险进行这项 “人类挑战” 。 他表示 , “新冠病毒候选疫苗的传统临床试验不会像一些人担心的那么慢 , 我认为进展得非常快 。 我无法想象这种方法是合乎道德的 , 而且真的会加快疫苗的研发进度 。 ”
Levine 和 Memoli 一致认为 , 如果已经有一种针对新冠病毒的有效药物 , 那这种 “人类试验” 潜在的风险将更容易被接受 。
美国西北大学的生物伦理学家 Seema Shah 则认为 , 如果志愿者是那些已经 “受过训练以承担这些风险” 的人 , 比如医疗工作者 , 人们评价的道德尺度可能会向有利于实验开展的方向倾斜 。
Shah 希望设立一个伦理委员会来处理 “挑战性试验” 的伦理问题 , 特别是在疾病暴发期间 , 并阐明这些试验何时没有道德伦理问题 。 “大多数人对这些试验并不熟悉 , ” Shah 说 , “它们听起来完全违反常理 , 与 ‘研究人员或医生应该做什么’ 的概念完全不同 。 ”
“假如试验成功开展 , 这些健康受试者感染了新冠病毒 , 万一他们有不良的反应 , 研究者要保证受试者随时接受动态监测 , 随时可以自由撤出 , 然后转到临床治疗 。 尽管论文作者口头已经承诺 , 但为保证受试者可以自由撤出且健康权益不受损害 , 就需要通过伦理委员会的监督 。 ” 张新庆说 。
不能为了多数人 , 牺牲少数人
“在任何情况下 , 为了大家的利益牺牲少数人 , 在临床试验中都是不符合道德的 。 ” 张新庆说 。
张新庆表示 , 所有科研工作人员都应该学习伦理道德相关知识 。 对那些从事生物医学研究但没有伦理意识的科研学者来说 , 要充分学习伦理学知识 , 尤其是科研伦理的基本规范 。 国内外有一些基本的伦理准则 , 且对于科学设计 , 知情同意、受试者的选择与招募以及潜在的风险收益比较都有具体的说明和规定 。 在开展研究之前 , 如果涉及到人的研究 , 研究学者必须学习这些伦理知识 , 不能胡来 。
而对那些有一定伦理知识的科研学者 , 张新庆认为 , 他们更应该按照伦理的规范开展其研究 , 慎独、自律 , 不要存侥幸心理 , 不要以身试法 。 如今这个社会的科研伦理氛围已经逐步形成 , 所以不要冒险去违背他 , 更何况伦理的规范不是一种羁绊 , 对科研来说也不纯粹就是一种约束 , 它使得科学研究设计方案、招募受试者、实验过程、结果发表整个环节更加规范 , 它是提高科研质量的一种方法 。

『DeepTech深科技』百名志愿者以身试毒?为加速新冠疫苗研发,美国学者提出激进方案
本文插图
(来源:Nature)
对此 , 王岳表示 , 无论是人为制造感染 , 还是前期因为意大利或西班牙的医疗设备不足而放弃老人的治疗 , 这两类问题都体现了一种功利主义思想在医学界的支配地位 , 所谓以多数人的福利作为决策的正当性辩论 。 医学界像一个独立王国 , 之前的很多规则都是自己制定的 , 但是越来越明显 , 医学的规则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这里指的是剥夺那些老年人的生命权力或者生命机会) 。 或者是像这个实验一样 , 去人为制造这种感染 , 实际这都是突破了法律的底线 , 伤害了这些受试者的权利 。 以前可能更多的医疗规则是医疗行业内自己形成 , 主要是根据伦理规则 , 但是伦理规则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 所以 , 需要接受法律的检审 , 这是必要的 。 而原来法律很少进入医学这个专业领域进行行为规制 , 目前来看 , 法律需要越来越多的去深入这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 , 来对习惯性规则进行一些规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