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详解瑞幸七大关键问题:造假一人难为 董事成员或最高面临美国25年刑罚

「美国」律师详解瑞幸七大关键问题:造假一人难为 董事成员或最高面临美国25年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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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日报》(上海 , 采访人员 戚夜云)讯 , 《科创板日报》等媒体今日就投资者关切相关七大关键问题 , 采访了资深资本市场律师刘安 , 相关采访内容整理如下 。
采访人员:如何看待瑞幸此次造假程度?
刘安:根据目前可能存在的事实综合来看 , 瑞幸涉嫌22亿的伪交易 , 是系统性全流程的造假(最终有待于事实认定) 。
采访人员:您如何看待瑞幸公告称 , 造假系瑞幸COO刘剑以及某位董事个别行为?
【「美国」律师详解瑞幸七大关键问题:造假一人难为 董事成员或最高面临美国25年刑罚】刘安:我个人判断不太可能由高管一人所为 。 瑞幸被个别人全面把持的可能性较小 , 所以 , 如果造假事实属实 , 那么瑞星管理层 , 在实际控制人授意下全面造假可能性较大 。 因此背后投资方(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要取决于虚假陈述的事实认定)
采访人员:根据类似案例 , 瑞幸是否也会走向破产清算?瑞幸以及相关方将在法律层面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刘安:参考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的丑闻案例 , 如果瑞幸造假事实情节属实的话 , 那么首先 , 公司必然会遭到美国证监会的这个行政执法的天价的监管罚单 , 从交易所退市也将难以避免 , 那么十有八九的后果将会导致公司破产 。
其次 , 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也将面临美国司法部所启动的证券欺诈刑事调查和起诉 。 如果说不能达成刑事和解 , 或有牢狱之灾 , 面临的将是最高不超过25年的刑期 , 那么具体要根据他们造假情节的事实认定由美国法院最终认定 。
符合条件的瑞幸公司股东和投资者 , 将很有可能向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造假欺诈行为发生期间的投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服务机构提起证券民事集体诉讼 , 索求巨额赔偿 。
采访人员:您如何看待中介机构的责任?
刘安:会所、投行等中介机构 , 如有证据证明对瑞幸涉嫌造假欺诈行为存在共谋行为 , 则必然承担法律责任 。 但我认为从中介机构专业独立性角度来看这种可能性不大 。 另外 , 上述专业中介负有对公司披露信息的专业高度注意义务 , 如果从专业角度应当发现造假而没有发现 , 同样要因为过失而承担向投资者赔偿的民事法律责任 。
采访人员:我国刚刚修订的《证券法》已于2020年3月实施 。 证监会也发表了谴责声明 , 请问 , 中国投资者可以在国内维权吗?
刘安:从证监会此次声明来看 , 如果它有管辖权 , 它就应该行使 , 只是谴责 , 说明它并未认定自己在瑞幸事件上具备实质性管辖权 。 新修订的证券法列举了域外管辖的两个条件 , 扰乱境内证券市场秩序或导致境内投资者损失 。 瑞幸更可能适用后者 。
所以 , 如果境内投资者在3月1号之后投资了瑞幸股票 , 且瑞幸涉嫌财务造假行为在3月1号之后仍在延续 , 国内投资者因此而遭到损失的话 , 则值得考虑国内提起诉讼 。
不过 , 因为瑞幸是境外企业 , 存在判决结果域外承认和执行的问题 。
采访人员:美国证监会是否会因此对中概股公司展开调查?
刘安:美国证监会单独针对中概股公司展开调查行动可能性不大 , 美国证监会之前是对包括众多中概股在内的各国在美上市公司进行调查 , 质疑其审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 但如果说单独对中概股公司进行调查 , 可能性不大 , 有损美国证监会公正独立的监管地位 。
采访人员:瑞幸事件是否会影响准备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
刘安:瑞幸对于中资投行出海短期肯定有负面影响 , 长期来看 , 中国经济所孕育的优质企业投资潜力以及投行本身的承销定价能力 , 讲好中国故事的能力才是关键 。 市场长期都是健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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