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超市女主管遭割喉致死,如果你目击有人盗窃,你还会当场指认吗

泻药。首先,抢劫致人死亡的,法定刑是10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基准的起刑点就很高了,说明是绝对的重罪。看他有没有前科而是否构成累犯;看他供认自己罪行时的态度是不是主动、坦白;看他有没有立功的情节;看他是不是自首(我觉得应该够不上了,已经被抓获归案的,是被动到案),等等等等。如果不是累犯,自己态度又很诚恳,真心悔过,如果再牛掰点供出点其他人的大案来(这点估计不会有)。那么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可能性不大,很可能最多就是个死缓吧。不过,这种严重暴力犯罪被判10年以上的要限制减刑的,如果缓刑期满被转为无期徒刑的,再怎么减刑也要服刑不低于25年,如果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依法转为无期徒刑的,再怎么减刑也要实际服刑不低于20年。以上25年和20年,均不包括2年的缓刑考验期鉴于题主改了问题,我也相应的该下回答:这个要对所处环境做个评估,如果人多,你觉得正直的人还是比较多的,你可以当场指认,嫌疑人本来就心虚的,看周围那么多人,也不好当场发作,但是你要防止他事后报复,最好别落单,时不时的观察下四周,尤其是有无人尾随。再保险点,你就躲在人群中大喊一声,然后继续装没事一样躲在人群中,这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式。如果就是自己一个人,而对方估计比你强,你至少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他要是恼羞成怒了,你还有反应的时间和距离。如果实在没把握,你就记住他的相貌,跟着他,然后边跟边报警,不过也要注意保持合适的距离。总之,要见义勇为也要见义智为
■网友的回复
个人觉得不应该是抢劫致人死亡而是明显的犯意转化变为了故意杀人罪按这个罪名进行公诉
■网友的回复
说几句,我个人是反对死刑主义者,但是这个案件里面犯罪嫌疑人危险了。性命堪忧,更可能从快。1.故意杀人无疑,看起因,盗窃不成恼羞成怒杀人。这跟民间纠纷啊,被告人过错啊,基于义愤啊不一样,主观犯罪恶性重。2.现有的资料里面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可以减轻情节,我估计也赔不出来赔偿金或者被害人家属根本不要你赔,最重要的酌定也没有了。3.事情闹大了,故意杀人案件最怕事情闹大,这样的案子中社会因素是决定犯罪嫌疑人命运的重要因素,看看药家鑫的案子就知道了,只要被害人家属坚决要求死刑,法院的压力极大。4.从这样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国人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的容忍度很低,整个审判环境虽然贯穿着慎重的要求,但对于暴力犯罪还是高压态势,审判时候也会考虑到震慑性。
■网友的回复
应该是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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