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评价黑龙江女子辱骂北京救火牺牲战士案宣判:十日内在媒体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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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警方接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其传唤到案,徐某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5月4日,徐某因寻衅滋事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5月16日,检察机关就徐某侵害烈士名誉权的行为是否提起民事诉讼征求了张鑫烈士近亲属的意见,张鑫烈士近亲属表示不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相关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在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利用互联网微博发表带有侮辱性的不实言论,公然辱骂烈士,歪曲烈士英勇牺牲的事实,其微博被网友截图并大量转发和评论,造成恶劣影响,构成对烈士名誉的侵害。徐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烈士张鑫的名誉权利,而且严重伤害了张鑫烈士亲友及社会公众的情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名誉侵权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徐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宣判后,当事人双方均当庭表示不上诉1.干得漂亮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人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应当通过法律保护英烈的名誉。这只是个开始,以后通过法律的约束使人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
2.题干有误
是黑龙江女子辱骂牺牲消防士兵
怎样评价黑龙江女子辱骂北京救火牺牲战士案宣判:十日内在媒体公开道歉
【怎样评价黑龙江女子辱骂北京救火牺牲战士案宣判:十日内在媒体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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