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女孩被当兔子杀害

谢邀。不会。这个事件本身最大的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区间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有误射后逃走的行为,但因为边上有其他人及时施救了,难以证明逃走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很难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此外,如果气枪被鉴定为枪支(按现在的鉴定标准这个几率几乎是100%),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量刑区间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两罪如同时成立,那就要数罪并罚,区间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加上情节,个人估计不大可能低于五年。至于题干里说的那个案子我也关注过,判这么重主要因为罪名是“走私武器弹药罪”,法定的“情节严重”,量刑区间简单粗暴: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官已经是从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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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里面瑕疵太多,还没审判呢,“过失”致人死亡,“趴”在红薯地玩、“误”将小孩当成猎物这些定性就出来了让人感觉嫌疑人很强大
■网友的回复
要是真的当成兔子了,属于刑法上说的不同对象认识错误。把犯罪对象当成了非犯罪对象。根据其行为的危险性,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是意外事故(不犯罪)。要判断这个,就需要看看他射击的地方是不是经常有人出没的地方,新闻里说了,是在离家不远的红薯地里射杀的,很显然这里不是荒郊野岭,而是有人经常活动的地方。他应当遇见到可能会有人在周围活动,但是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没有遇见到,主观上属于过失。所以,假如他所说"当成兔子"为真,那么我认为应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网友的回复
【怎样看待女孩被当兔子杀害】 首先,他携带枪支,进行射击就已经对法益创设了一个法律不允许的危险,这是他的先行行为,是有监管义务的。前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后行为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根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与吸收原理应该定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注意他的射击已经对法益创设了危险,这是他的先行行为,一定要负有监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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