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肖勇」发现错误能否,请问:我公司2018年6月按税率10%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财税肖勇」发现错误能否,请问:我公司2018年6月按税率10%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4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 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 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 , 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 , 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的规定:自2019年9月20日起 , 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 ,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 , 办理临时开票权限 。 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 , 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
可见 , 对于你公司2018年6月按税率10%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 发现错误可以按原税率发票冲红后 , 按原税率重新开具 。
「财税肖勇」发现错误能否,请问:我公司2018年6月按税率10%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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