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女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有没有办法解除婚姻,还不算做离婚

我国有很多因为一方患有乙肝而申请离婚的案例,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较少。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在婚后仍未治愈的,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均可申请婚姻无效。目前来看乙肝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属于。因此,第一,女方不能以这个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第二,男方以这个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也不会支持。有两个案例,(2010)杨民一(民)初字第2409号,一方在婚前患有乙肝,因此法院经另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2011)徐民一(民)初字第7552号,一方在婚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婚后患有乙肝,因此法院驳回了另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回到你朋友的案例,有点类似于第二个案例中的情形,如果男方同意你朋友的请求,去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法院也不会支持。个人的建议,可以考虑,婚姻法第十一条中的途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即双方结婚时,其中一方受到了另一方的胁迫。但这一途径肯定需要男方的同意和配合,并且可能需要签署一些书面的保证;但还是建议双方好聚好散,对双方都有好处。并非婚姻法领域的专家,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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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属于法定不能结婚的疾病所以无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到法院离婚无论哪一种,都是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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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乙肝不属于婚姻法上规定的婚前已患病 ,婚后尚未治愈的可以认定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况,所以,要想男女双方分开,就必须通过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这两种情况都是法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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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领证之后只能离婚。 我只听了半个学期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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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情况 重婚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不应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 未达到法定年龄 可撤销的只有一种 即受胁迫离过婚也不是什么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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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让婚姻关系不存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离婚,二是法院认定为无效婚姻构成无效婚姻的一种情况是一方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包括严重的精神病、智力低下、特定的传染病遗传病,第三种疾病包括艾滋、淋病、梅毒等,应当不包括乙肝觉得离婚要慎重,这种事也不属于大是大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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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感情的吗?为什么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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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情况和我差不多,现在面临离婚,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没拿到结果就领证了,领证是为了男方村里要分钱,本来领证还不在计划中? 结果出来是大三阳,好难过!然后现在男方家长不同意这婚事,男票听家里人的话,最终结局是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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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发现女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有没有办法解除婚姻,还不算做离婚】 楼主 你好。请问你现在离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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