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新鲜事儿]忽悠谁?,利用疫情防控打擦边球做广告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 药物、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需求大增 , 一些不法商家也试图借此“捆绑销售” 。 近日 , 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中 , 有的宣称口腔喷剂可以防治新冠病毒 , 有的宣传“鲜脆胡萝卜”“鲜嫩生菜”等普通蔬菜可以提高人体巨噬细胞的能力 , 有的甚至擅自以地方“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名义为产品打广告 。
市场监管总局在近期公布这批典型案件 , 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 向市场传递和重申了一个强烈的信号:疫情期间没有广告“擦边球”可打 , 花式违法“忽悠”行为必被严惩 。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 , 通过广告传播商品和服务信息本无可厚非 。 可是 , 任何广告内容都应该以信息的准确性为前提 , 这既是我国广告法的明确要求 , 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 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这批案件中 , 很多都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 利用部分民众的焦虑情绪引发抢购 , 骗取消费者钱财 , 从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 甚至扰乱疫情防控的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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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假借“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的极端情况 , 暴露出部分商家法律意识的淡薄 。 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 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 使有人在动“歪脑筋”时能够有所忌惮 。 而除了严格执法、及时查处 , 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的宣传 , 让消费者形成警惕 。
需要注意的是 , 在这批典型案件中 , 有不少都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传播的 , 这种模式有时较为隐蔽 。 疫情期间 , 一些基于微信群组等“私域”的零售方式 , 也给相应的监管带来了困难 。 对此 , 有必要加强精细化管理 , 及时填补监管盲区 , 对于新型“骗术”也可加大曝光力度 , 不给其可乘之机 。
对于企业来说 , 疫情就是一面镜子 。 部分企业趁虚而入、毫无底线地蹭疫情“流量”的行为 , 是一种道德短视症的表现 。 广告不仅是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工具 , 更事关其美誉度与公信力 , 承载着企业的价值观 。 类似医用隔离面罩广告与实际销售商品不符、借疫情宣传磁化水和解酒茶等行为 , 背离了企业应有的基本社会责任和道德 , 也终究会被消费者背弃 。
疫情期间 , 一些企业的确遇到了经营困难 , 但是正确的思路应该是把经营智慧用到有利于防疫 , 有利于推进复工复产的地方去 。 其实 , 疫情发生后 , 人们的生活、工作状态发生了不少变化 , 也由此产生了许多市场空白 。 企业需要善于发现这些新生社会需求 , 抓住真正的商机 。 比如 , 一些小微企业通过直播平台进行销售 , 不仅解决了产品滞销问题 , 还倒逼了产业销售升级 。 有的汽车企业还灵活应对 , 利用既有设备生产口罩 , 帮助解决社会的燃眉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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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更是有不少企业展现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 不仅没有为疫情添乱 , 还在所在领域为疫情防控添砖加瓦 。 例如 , 一些企业通过共享员工等形式 , 帮助其他商家共渡难关;不少房屋中介公司也适时推出租金减免、租期延长等方式 , 为租户提供必要的缓冲期 。 这些特殊时期的温情表现 , 终究会被消费者记住 , 也比任何刻意而为的营销更能打动人心 。
针对虚假违法广告 , 市场监管总局已明确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的态度 。 2月10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通知也已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 , 违反国家规定 , 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 , 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 , 致使多人上当受骗 ,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 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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