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涨钱了!4月起 青岛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采访人员从青岛市民政局了解到 , 为进一步改善市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 , 市政府决定从自2020年4月1日起 , 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4月』涨钱了!4月起 青岛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以下简称“七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城乡统筹 , 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 。
“七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50元 。
“三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45元 ,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为每人每月780元 。
近年来 , 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 , 不断健全制度 , 完善政策 , 规范管理 , 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水平 , 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这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是青岛市城乡低保建制以来城市低保标准第17次、农村低保标准第12次调整 。截止2020年3月底 , 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3万户、9.2万人 , 保障特困人员6674户、684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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