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不限户籍,应往届都可报!天津招录1528人报名啦
天津市2020年度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培养锻炼高素质干部队伍 , 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 根据《天津市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 2020年 , 天津市计划面向全国招录1528名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 。 其中 , 滨海新区65名、西青区15名、津南区52名、北辰区26名、武清区350名、宝坻区350名、静海区200名、宁河区70名、蓟州区400名 , 统筹安排到所辖行政村工作 。 现就组织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全国开展 , 不限天津市户籍 , 招录对象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 各区根据招录计划数 , 按照7:3比例分别设置职位一(适合男性)、职位二(适合女性)两个招录职位 , 具体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职位表 。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
2.政治素质好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热爱社会主义 。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 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 , 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 , 专接(升)本毕业生等 。
4.中共正式党员 ,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中共预备党员 。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
6.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 身体健康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
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 , 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 面试合格者即可录用 , 不占用全市招录名额 。
考生不得报考本人出生地和父母工作所在区的职位 , 实行回避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不得招录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道德败坏 , 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 。
二、政策待遇
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村工作 , 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党组织 , 享受以下政策:
1.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实行合同制 , 与各区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 合同期3年 , 试用期6个月 。
2.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依据工作岗位和在农村工作年限确定薪酬待遇(具体薪酬待遇附后) 。 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 , 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继续教育、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等福利待遇 。 其人事档案由人事代理机构免费代理 。
3.户口不在天津市的 , 即可获得天津市户籍 。
4.鼓励和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进入村“两委”班子任职 。 进入村“两委”班子的 , 可根据届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5.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在村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 , 可参加各级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 各乡镇(街道)空缺干部时 , 由各区负责优先从上述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中招录 。
6.半年试用期满后 , 表现称职的进入村“两委”班子 , 表现优秀的可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到村工作一年后 , 表现优秀的 , 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副职5年以上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 , 表现优秀的 , 经考核可选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正职5年以上、表现优秀的 , 经考核可选拔担任乡镇(街道)副职(副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