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权限的存档服务机构有哪些

北京市律师协会官网:首都律师,有一篇,申请执业人员相关办事程序说明,提到:申请专职实习人员出具的存档证明必须在申请表规定的存档单位范围内,由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权限的存档服务机构出具,非北京户籍申请人员同样依照此规定办理。具体存档服务机构包括:北京市及所属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例如: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共计十六个区)、街道办事处(限北京户籍)、各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限北京户籍);除上述人才机构外还包括以下人才服务机构:序号 人才服务机构名称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2.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3. 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4. 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6.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7.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8.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9. 机械工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10.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1.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12. 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13. 冶金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4.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15. 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16.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17.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人才交流中心18. 新华社人才流动服务中心19.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1. 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22.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23. 轻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24. 司法部人才交流中心25.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26. 国土资源部队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7.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才研究中心28. 中国民航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9. 中国社会科学院服务中心30.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1. 人民日报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2. 石油人才交流中心33. 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34. 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35.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36. 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37. 中汽人才交流中心38. 中建人才有限责任公司39.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有限公司40. 北京运嘉外交机构人才服务中心41. 世中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42. 中铁人才交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3. 中智国际人才资源服务有限公司44. 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45. 北京纺科人才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上述存档机构如有变化,将适时调整。具体存档事宜请咨询上述相关人才机构,并依据其规定办理大概就是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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