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看待陈满这种冤假错案的现象

显然是制度的不完善,就像呼格吉勒图,九几年那个时候讲究的就是破案率吧,不惜一切黑暗的手段把已经到手的兔子送上刑场。我只看到的是司法的过程在一步步完善,从当时法制落后到现在法治的逐步完善,我看到的是程序正义在一步步实现(可能是我太理想主义了)。 还有就是 赔钱吧 ,赔的应该不会太少,但是金钱却换不回一个人的青春年少 唉 , 一个大写的心疼。希望 以后的程序越来越正义完善。希望以后中国的法治越来越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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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人经历,我个人认为有一部分冤假错案(我说的是一部分,并不是全部,但是这一部分也是为数不少的),其原因完全是人为造成的!比如陈满案,证据如此缺失,而警察仍然给定罪,请问定罪警察不知道这是冤枉人吗?明知是冤枉,还故意冤枉,可见某些傻逼警察有多卑鄙!!!这就是人为因素的典型。当然,人为的背后,是制度的缺失。一方面是现在的破案考核机制有问题,很多时候仍然紧盯命案必破之类的标准,忽视案情客观事实,另一方面是公民权利根本上被漠视,这样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一旦某人被定为犯罪嫌疑人,无论你是否有犯罪事实,首先你就会被提前定罪,提前接受罪犯般的监管与讯问,至于刑讯逼供,更不是什么稀奇事,还有,公权力毫无约束与监督,自然傲慢无比,比如广州区伯被嫖娼,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是公权力构陷,此事一经曝光,舆论哗然,然而官媒如《环球时报》等仍然扭曲事实地进行报道,被嫖娼的把戏被戳穿,官媒则一概忽视,《法制日报》更发微博说此事该休矣,言外之意是此事不应该再追究下去,区伯起初不肯认罪,结果呢?软硬兼施之下,他终于决定不再申请行政复议。公权力明知自己在作恶,也要坚持作下去,被戳穿了也死不悔改!如此情况下,没有冤假错案,怎么可能呢?区伯被嫖娼事件后,又出了甘肃武威记者张永生被嫖娼事件,公众一番质疑,后改为张永生敲诈勒索,可笑的是官方说法是他四年敲诈五千多元,傻逼相信啊!如此谎言,三岁小孩也骗不过去,官方却振振有词。公权力如此不要脸,普通老百姓又能如何?所以,发生像陈满这样的冤假错案,一点不稀奇。揭露出来的恐怕只是少数,更多无处申冤的还不知道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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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才23。。从世界上没有我到1.78cm的大男孩,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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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对当初的办案人员严惩,我觉得这事要慎重。不能光想着严惩大小官员,不漏掉一个,上下株连问责。如果真的这样,你们觉得以后冤案昭雪是不是更难了?蒙冤者前面的障碍是不是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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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的发生是多方面的,比如法制体制不完善(只能看到有人说不能怪它,但呼格吉勒图案子的确受当时的法制和政策影响很大);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也是一个重大原因,为了办案率为了升职,竟不惜侵犯人权求得破案……当然不止是上述两个原因,但是既然冤假错案已经发生,除了要从桩桩案子中究其原因,更重要的是如何追责,即便是当初的民警成了局长也要追责,否则如何给人民一个交代?国家赔偿法对于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这也是应该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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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中国的法治道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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