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山村(社区)、居住小区恢复进出通道

关于落实疫情精准管控恢复城市
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求 , 积极恢复我市正常生产生活 , 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 ,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 , 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快恢复生产秩序 。 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各项扶持政策 , 充分释放我市稳企安商20条政策“黄金效应” , 采取专门措施分类帮扶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 , 发挥行业商(协)会、产业联盟的带动作用 , 全力推动企业复产达产 , 补强产业链产能 。 线上线下联动 , 倡导扩大消费 , 激活市场活力 , 提振市场信心 。
二、进一步加快恢复生活秩序 。 村(社区)、居住小区即日起恢复原有进出通道 , 不得限制人员、车辆有序进出 。 各餐饮场所有序开放堂食服务 , 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 。 在认真落实好各自行业防控指引、符合卫生防疫标准的前提下 , 除游泳池、电影院、KTV、公共浴室、沐足店、网吧等室内密闭服务场所暂缓开放外 , 全市室外公共场所及其他室内场所予以开放 。
三、进一步落实重点人员精准管理 。 汽车客运站(配客点)、城际轻轨站、港口客运码头、城市候机楼等交通场站 , 继续落实24小时检疫检查 , 发现情况按相关规定分类处置 。 湖北来(返)中山人员 , 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村(社区)、用人单位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 持“湖北健康码”红码和黄码的 , 原则上集中隔离观察14天 , 费用自理 。 境外来(返)中山人员 , 须于入境前72小时登陆“中山市入境人员防疫信息登记系统”登记个人健康、行程情况 , 并请其国内亲友或单位将个人信息告知所在社区 。 境外抵达中山的旅客 , 不论国籍 , 均需进行核酸检测 , 原则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 费用自理 。
四、进一步落实各单位防控职责 。 各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 复工达产的同时 , 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 加强场所消毒清洁与通风 , 实行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 。 各村(社区)、居住小区、出租屋业主、企业等各单位要落实好排查登记、监测观察、宣传解释、服务保障等职责 , 对应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机构、公共场所(如集市、商超、发廊、餐厅等)的健康管理 ,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切实守好外防输入关口 。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 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 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五、进一步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 每一个社区(村居)、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家庭 , 都要抓好环境卫生治理 , 防止疾病传播 。 继续做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防护措施 , 切实做好家庭和个人自我防护 , 巩固健康生活习惯 。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要求佩戴口罩 , 在居家、户外 , 以及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场所 , 可不佩戴口罩 。
继续暂停2020年清明期间全市现场祭扫活动 , 具体按《关于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要求执行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此前相关规定如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
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发布)
科学戴口罩 , 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 , 既保护自己 , 又有益于公众健康 。 目前 ,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 , 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 , 有效防控疫情 , 保护公众健康 , 特提出以下指引 。

普通公众
(一)居家、户外 , 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 。
防护建议: 不戴口罩 。
(二)处于人员密集场所 , 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
防护建议: 在中、低风险地区 , 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 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 。 在高风险地区 , 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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