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虚拟地址注册公司,真的合法吗会有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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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地址注册公司是合法的,只要是看是不是政府认可的。
如果是中介自己提供的,没有相关商务秘书托管服务的虚拟地址,不会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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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地址注册公司是合法的!
对于那些初创企业,因为无法负担办公楼的租金,但注册公司又必须要有注册地址,政府机构在大力支持大众创业的时候,准予一些虚拟的地址用于这些创业者登记公司使用。比如:“企业孵化器”“或企业孵化园”。
它只为你提供一个注册地址进行注册,而你不能在那里办公。这种地址注册的公司也是正规合法的,它是经营工商与税务正式审批的。所下发的证件也是有效证件。这种地址是在工商局与税务局进行过备案的。但这种地址有注册资本与行业的限制,而且不能办理任何需要审批的资质。
■网友的回复
虚拟地址是合法的,口头上说的虚拟地址是指孵化器虚拟地址,是经工商局备案,只能用来注册,不能实际办公的地址,其作用只是用来工商注册,办理营业执照。虚拟注册地址合理合法,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虚假地址。
虚拟注册地址对于预算不是很多,且不需要租赁办公室的人来说是个很好的选择
■网友的回复
都是潜规则了。合不合法事实上也无法界定。事实上,工商部门也清楚大部分地址都是虚拟的。工商层面不太管束这一块。只要按流程走,工商默认允许。这里指的地址是租赁合同需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盖章的地址。一般工商抽查指标下来,走个过场,随便抽部门地址,被抽到无法联系上,马上去做地址变更。也就是动打一炮,西放一枪,工商没太过精力管这个。
■网友的回复
法律上合法,但需要创业园具备政策条件和合法性。
如果是正规经过工商批准或管委会允许的合法创业园,没有问题。
《北京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关于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方便市场主体准入、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工作应当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充分考虑首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主动引导全市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符合“高精尖”经济结构要求的市场主体发展,提升市场主体质量。
  第三条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规定的条件,不得利用违法建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当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第五条 各相关部门应当简化住所(经营场所)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并按照依法、公平、便利的原则进行审查。建立工商、质监、安全监管、国税、地税5部门联动登记注册机制。
  第六条 工商部门根据投诉举报及日常抽查情况,依法处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由工商部门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消防、环保、安全监管、城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第七条 大学生创业园区(中心)可以作为在校或毕业未满三年大学生所创办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的科技企业创业孵化集聚区,可以作为科技类、文化创意类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
  第八条 科技企业、文化创意企业使用符合《经营活动类别与房屋权属证件记载用途对照目录》规定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可予办理登记。
  《经营活动类别与房屋权属证件记载用途对照目录》由工商部门会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和国土等部门制定。
  第九条 各区县政府、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以按照本规定要求并结合各自产业发展规划、社会治理需要,制定区域性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措施。
  第十条 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集中办公区的协同治理,建立健全总量控制、行业禁入、服务管理、信用约束、有序退出等方面的制度,强化集中办公区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工商局负责解释,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网友的回复
都一样,物业提供的也安全,只要您正常经营,就没事,政府招商的也有隐患,招商的后期都是有可能让您有税收的,可能让您一月达到几万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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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注册地址 一般手续也应该是齐全的
■网友的回复
【北京虚拟地址注册公司,真的合法吗会有啥隐患】 从明面上讲当然是不合法的,但是这已经是一个存在了很久的现象,我在2014年就是找的代办公司给我弄的虚拟地址注册的,当时5500一年,实在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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