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刑辩律师贾根存』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六大误区!( 二 )


误解六:过了37天还没取保 , 肯定出不来了
很多人认为取保候审只能在批准逮捕之前进行 , 当事人一旦被批准逮捕神仙也救不了他了 。 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阶段 , 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 关键是当事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 针对已经批准逮捕的当事人 , 辩护人如果通过阅卷、会见或者达成和解 , 认为羁押在看守所等待法院判决有可能形成超期羁押 , 可以通过递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要求变更强制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 , 为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得到充分行使 , 为了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 发挥律师的专业监督作用 , 大幅度提高刑事案件律师的辩护率 。 可见辩护律师的作用在越来越受到重视和认可 。 希望本文能够纠正一些误区 , 正本清源 。
当然 , 本文对误区的汇总肯定不能涵盖所有 , 如果您对刑事诉讼有什么问题 , 也欢迎私信咨询 。
贾根存律师 , 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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