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被异地隔离:个人到底该不该付隔离费?
近日 , 两名火神山医院建设者被代收隔离费的事情引起网友关注 。 3月8日浠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称 , 收取隔离费行为错误 , 钱已返还并向当事人道歉 , 而涉事的党委委员、副镇长马某被免职 。 事情虽然得到了解决 , 不过很多人在问 , 类似的隔离费用到底应该谁出呢?酒店集中隔离 , 费用该由谁出?(健康时报3月8日 )
目前 , 全国疫情稳定向好 , 人们从过去关注疫情的直接情况 , 到现在渐渐地也关注到了正在浮出水面的间接情况 。 而对于收隔离费等这类的事 , 随着疫情的好转 , 一定也会成为社会关心的问题 。 因为对于地方来说 , 尤其是欠发达地区 , 这笔费用会是个不小的支出 , 而对于被隔离者来说 , 尤其是普通工薪族 , 更会是一笔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巨大支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 , 《传染病防治法》仅针对甲类传染病规定了隔离措施 , 并不适用于新冠肺炎 。 因为一来防治法中目前还没有列入新冠肺炎 , 二来国家卫健委发布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 并采取甲类管理 , 国家卫健委的发布也不具备法律效益 。 因此这部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 所以不难看到 , 各地政府对隔离费用谁来出的问题 , 规定不一 。
显然 , 这是问题的根本 , 因为现行的法规并不能涵盖现实的发生 , 其中存在着巨大的真空地带 。 而对于地方部门来说 , 普遍会按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来填补这个真空地带 , 但这其实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地方部门的错误 , 或不近人情 。 因为不久的将来 , 疫情过去之后 , 地方部门就会成为一切遗留问题的最终接盘者和解决者 , 而从这个解度来说 , 地方部门按着对自有利的方式填补真空地带 , 其实并不是无厘头的非理性行为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所说的 , “这部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 所以不难看到 , 各地政府对隔离费用谁来出的问题 , 规定不一” 。 显然 , 乱就乱在没有现成的规定 , 而对于这个问题也不能简单地责怪 , 因为国家在设立《传染病防治法》的时候并不能预先知道这次新冠疫情的发生 , 而对于这部法来说 , 也不可能是什么都往里装 。 因此 , 它的明细里必然要有明确的清单附件 , 而这个清单中没有新冠肺炎 , 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
然而 , 任何法律法规的存在 , 都是为了服务于客观现实 , 并以此做为自身存在的依据 , 尽管 , 现实的变化总会让现行的法规始料未及 , 或无所适从 , 甚至是手忙脚乱 。 但适时修订或充实现有法规 , 本身就是一种动态规则 。 换言之 , 修订或充实法规 , 并不应当是永远踩着不变的节奏 , 和预量好了的步伐钟摆似地前行 。因此 , 对于隔离费到底谁来出的问题 , 其背后其实是现有法规不适用的问题 。 而对于这个问题 , 一般情况下 , 是必然要通过立法的所有规定程序才能完成 , 不过 , 这是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过程 。 而对于特殊情况下的需要来说 , 在这之间还需要一个权威的司法解释或补充 , 以解决现实中可能集中出现的问题 。显然 , 及时对于相关法规的有力修订和客观补充 , 使它在最短的时间内高效地作用于社会 , 让所有被隔离者安下心来 , 对于这次疫情之后诸多头绪繁杂的未尽事宜来说 , 也就会形成基本的定调 , 而这 , 也是这次疫情依法防控的必须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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