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积金意图何在?

最近 , 冒出一种声音 , 说是要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 。 持有这种主张的既有一些官员也有一些学者 。 他们的主要观点是住房公积金是中小企业的负担 , 造成分配不公 , 加大了贫富差距 , 但他们这种观点站得住脚吗?看报道 , 这种观点的出笼并非主观想像 , 还进行过一些调查 , 似乎有些道理 , 可调查的结论却很难让人相信其调查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 特别是他们的调查动机令人怀疑 。我国的分配不公、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由来已久 , 说原因肯定有很多 , 主要源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的设计存在某些问题 , 它牵涉的是改革的很多方面 , 虽住房改革并非没有责任 , 但归结到住房改革下一层次的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上却没有充分的理由和根据 , 针对公积金制度是一种错误 , 至少应该看看住房改革上存在什么问题 , 而不是认为住房改革下面的一种补偿措施公积金制度带来了什么“分配不公” 。把公积金制度与分配不公、与贫富差距拉大联系起来 , 甚至说成是某种原因 , 并以此作为拿公积金制度开刀的理由 , 真不知持有这种想法的人怎么想出来的,就是因为他们搞的那些调查吗?他们的调查瞄着工薪阶层的公积金制度 , 岂不就是瞄着工薪阶层?瞄向工薪阶层是在考虑分配不公的问题吗?看到他们提出的废除公积金制度的种种说法 , 里面有几个问题确实需要说清楚 。一 , 无论是分配不公还是贫富差距拉大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需要解决的处在整体改革大局层次上的一个大问题 , 四十年改革开放这个问题存在了四十年 , 虽近些年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来改变 , 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 , 始终没有真正彻底解决 , 可它跟低层次的公积金制度还不扯上什么关系 。针对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现象 , 他们的调查虽顶着所谓“分配不公”的现象来说事 , 却只盯住细支末节的公积金制度 , 为把公积金制度与分配不公联系起来 , 又打着中小企业负担的幌子要求取消公积金制度 。 可他们的说法好像有颠倒是非之嫌 , 实际上远离了分配不公的根源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源头 。其实 , 普遍的观点在谈到分配不公或者是贫富差距的问题时 , 谈到分配不公或贫富差距拉大的根源和原因时 , 一般都会提到以下几个方面:由于当年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指导性开启了分配不公的大门 , 而贫富差距随着拉开的大门上道了 , 虽最初的差距并不大 , 但门一打开 , 贫富差距拉大在全国成为一种趋势;由于当年一些人在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上把公平与效率对立看待 , 鼓吹所谓效率优先 , 暂不考虑公平 , 没能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进一步推动了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进程;由于当年在制订企业改革政策时对出现暴富阶层、对出现大规模下岗缺乏预见性 , 过多地考虑解决什么大锅饭的问题 , 没有考虑到实际上是砸了很多人的饭碗 , 更没有考虑到出现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 , 致使马太效应在贫富差距上的影响越来越大 , 从而给贫富差距拉大添加了助推剂 , 形成了某种加快发展的趋势 , 成为脱缰之马;由于在解决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过程中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 采取的措施不够得力 , 必要的调整迟迟没有到位或者说不够及时 , 特别是没有预料到大批超级富翁的出现远远超出原先的预期 , 以至于解决贫富差距拉大的难度、阻力越来越大 。必须承认 , 虽说当年设计师所说的改革不会出现百万富翁 , 亿万富翁的初心是正确的 , 但当出现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不仅仅是缺乏预见性的问题 , 关键还有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 , 针对性不够强 , 以至于把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拖成老问题 , 长期的问题 , 社会财富在少数人手中的集中度越来越高 。以上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 , 解决分配不公、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这一重要问题的目标必然是那些拥有大量财富的阶层 , 财富高度聚集的群体 , 目标不在工薪阶层 , 也不能把工薪阶层某一极小部分的收入当成是分配不公的原因 。可见 , 所谓分配不公体现在哪是非常明显的 , 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根源是什么非常清楚 , 怎么能拿公积金制度这种低层次的问题来说事?他们把公积金制度拿出来作为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拉大的某种原因 , 不仅是没有从根源上找原因 , 似乎还要把工薪阶层作为靶子来打,不知他们是无意找错了目标还是有意为某种利益服务?二 , 忽略公积金的性质 , 把公积金制度中存在的管理方面问题当成是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的一种原因无论是事实上还是逻辑上都说不通 ,。看他们取消公积金的理由中 , 有一个说法 , 那就是公积金大量沉淀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 所以以其这些资金放着无用不如不让它出现 , 也就是取消 。 可这从逻辑上讲没问题吗?风马牛不相及吧?这是用公积金制度中出现的一些使用问题来否定公积金制度的必要 , 怪公积金在使用效率上的问题而否定公积金存在的必要性 。 可他们想过没有 , 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虽是某种问题 , 但它与制度本身的存在并没有关系 , 这是公积金管理的问题 。 况且 , 公积金的作用并不在每年能创造多少利润 , 也不在每年使用了多少 , 我们是应该更好地发挥公积金的作用 , 但我们更应该清楚它实际上是工薪阶层的一种额外储蓄 。正因为有储蓄的性质 , 公积金的动态增加量较为固定 , 使用量则不固定 , 这必然使公积金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 , 形成公积金账面数字较大的情况 , 这和分配不公有什么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公积金表面上的较大数字实际与少数人拥有大量财富性质完全不同 。 公积金账面上的万亿资产的存量实际上是几千万人或上亿人拥有的 , 分摊到每一个拥有者身上 , 其量是微乎其微的 。 不知他们怎么会看上这微乎其微的资金 , 还当成是分配不公的某种原因 , 却不去看那些个人拥有极超量财富的富翁们是怎么积累、拥有财富的 , 是怎么使用财富的?此外 , 我们根本不可能让这几千万人上亿人同时或者大部分人都把公积金花掉或者叫使用掉 , 也就是同时买房 , 这不叫效率低 , 这叫储蓄备用 。 公积金的持有人在需要的时候才会使用公积金 , 不需要的时候那就是备用 。关键的是 , 公积金从性质上来讲 , 它是工薪阶层工资的组成部分 , 作为房改的一种补偿很多人都愿意让它积累到相对一定数量的情况下来使用 , 而不会去零打碎敲的使用 。 所以 , 公积金在一定时间内的沉淀是一种必然现象 , 说是一种问题 , 却扯不到分配不公上 , 扯不到影响贫富差距拉大上 。大家知道 , 当年公积金制度的出现是与住房改革联系在一起的 。 原来我国作为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 , 无论是企业还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 除农村外所有个人都是靠单位分房来解决居住问题的 。 长期以来 , 一般都把它视为一种社会主义福利 , 但本质上它不是 , 它是社会主义国家财富分配的一种方式 , 现在是以买房的形式获得这种财富 , 过去则是国家分配获得这种财富 。住房这种财富无论以什么形式获得 , 它都是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所获 , 是应得的 , 不可剥夺的 , 福利可有可无 , 但应得的财富是必不可少的 , 是不可随意剥夺的 。 公积金作为工薪阶层工资中的小小一部分 , 同样具有不可剥夺的性质 。 取消公积金本质上就是剥夺个人劳动所得的一部分 , 虽说它是很小的一部分 。当年住房改革之初提出取消分房 , 代之以个人将用自己的工资来购房 , 当时的说法叫暗补改明补 。 所谓暗补就是分房 , 所谓明补就是工资中包含购买住房的费用 , 由个人去购房 。这种变化源于原来工薪阶层的工资中不含个人购买住房所需的费用 , 取消分房后 , 工资中应有一部分是属于个人购买住房的费用 , 而购买住房的费用中包括公积金这一很小的部分 。 明确讲 , 公积金是对个人购买住房的一种补充 。 更何况 , 公积金的提取无论是买房还是不买房实际作用相对有限 , 而其中最大的作用是能用公积金名义贷款 。 在现实中 , 公积金的存在还是一种工薪阶层员工退休后避免过快降低收入的一种补偿 。所以 , 公积金制度与分配不公没有任何关系 , 与贫富差距拉大没有任何关系 。 恰恰相反 , 这不仅不是分配不公 , 反而是为减少分配不公的影响 , 是为缩小贫富差距 。令人奇怪的是鼓吹取消公积金的人为什么不动脑筋想一想怎么去减少富翁们的收入用来缩小贫富差距?可见 , 无论公积金能否发挥作用 , 发挥作用到什么程度 , 它都不是分配不公的问题 , 更不是贫富差距拉大的一个原因 。三 , 公积金制度不是一种分配不公的制度 , 相反它是住房改革中为避免分配不公而实施的一种制度 , 它不是针对部分单位和个人的 , 而是涵盖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制度 。按照2002年的公积金管理条例 , 所有单位无论是国有 , 私有 ,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各种社会团体等等都应按规定履行缴纳公积金的义务 , 从而保证本单位的员工有公积金 。这非常清楚地表明了公积金制度不是专门针对部分单位的制度 , 而是基本囊括所有社会单位的一种制度 , 既然大家都应缴纳公积金 , 都应有公积金 , 何来的分配不公呢?有单位不缴纳公积金并不意味着公积金制度是分配不公 , 它只意味着不缴纳公积金的单位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 不能因为有单位不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就否定公积金制度存在的必要 。看他们取消公积金的理由 , 还有一种说法 , 那就是影射中小企业没有能力缴纳公积金 , 从而使中小企业的员工没有公积金 , 这就是分配不公 。 令人奇怪的是他们竟然能看出这是分配不公?怎么不去看富翁们怎么获得巨额财富的真正的分配不公?他们认为中小企业不缴纳公积金是没有能力缴纳公积金 , 或者说是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负担 。 可说到负担公积金并非中小企业而是所有单位都得负担 , 大家都有的 , 怎么可能仅是增加中小企业的负担?问题还在于说到中小企业是一个非常笼统的概念 , 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都有 。 改革以来 , 一些国有中小企业因各种原因消失 , 不可能为原有职工缴纳公积金 , 这并不是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 而是企业改革中的问题 。 那些年几千万职工下岗 , 工资都没有哪来的公积金?这些下岗的职工自然处于相对贫的状态 , 但他们不是差这点公积金而贫的 , 而是差在让他们下岗 , 差在让他们的收入大幅降低 , 差在让他们自谋出路 , 但这和公积金制度有关系吗?至于所有的非国有中小企业所谓的没有能力交纳公积金恐怕也是说不通的 。有一个基本事实 , 我国现在的中小企业是在国有中小企业基本消失后逐渐出现的 。 我们在谈到中小企业问题时应该明确一件事 , 那就是国家在企业改革中早就明确 , 所有企业都应自主经营 , 自负盈亏 , 同时也规定了企业应该交纳的各种费用 , 2002年后它包括公积金在内 。 所以 , 中小企业既然出现 , 它就应负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和应承担的社会义务 。从这一角度来看企业不交公积金 , 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问题 。 恶意逃避属非法行为 , 而无力交纳则是企业经营不善的问题 , 这谈不上是分配不公 。如果企业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公积金那它是不是还能经营下去?是不是也应该像过去对国有中小企业那样 , 改制重组?当年对国有企业没有考虑过下岗职工的收入问题 , 更没有考虑公积金的问题 , 如今借中小企业念叨什么有负担 , 什么公积金是分配不公 , 理从何来?问题还在于需要搞清中小企业不交纳公积金是不是真的属负担的问题 。 很多中小企业老板们奢侈生活 , 挥霍无度 , 不肯给员工提高工资水平 , 不肯给员工缴纳各种国家规定的费用 , 这绝不是负担大小的问题; 而有些中小企业工资水平并不低 , 却不肯在员工的相关各种险、金上出手 , 恐怕这也不是负担大小的问题 。看他们取消公积金的的理由 , 还有一个问题他们也没有说清楚 。 我国的中小企业到底有多少交纳了公积金 , 又有多少没有缴纳公积金 , 更没有说清楚不交纳公积金的主要原因和根源 。从另一种角度来分析 , 中小企业不交公积金如果是多数情况 , 这是企业管理的问题还是国家的政策问题?但绝对不可能与公积金制度有什么联系 。 公积金这点资金怎么可能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用有负担来否定公积金制度是完全说不通的 , 区区的一点公积金难道成了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凡看到他们说法的一定还注意到一个奇怪的说法 , 他们自己还说 , 即使取消公积金未必能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 , 如此自相矛盾贻笑何方?如果不交公积金的企业是少数 , 那就更不能当成事来说 , 那肯定就是企业自己经营管理的问题 , 用不着找公积金制度的麻烦吧?事实是 , 不管公积金制度存在与否 , 我国的贫富差距都存在 , 不会因公积金制度的存在或取消有丝毫的改变 。 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与公积金的存在没有直接的联系 , 甚至间接联系都没有 。四 , 我国社会出现的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现象不是普通工薪阶层内对比的结果 , 不是普通工薪阶层之间差距决定的 , 它是普通工薪阶层与富翁阶层之间的差距 , 区区的公积金在这里不起任何作用 。说到公积金不涉及分配不公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 前面提到的 , 公积金是工薪阶层个人工资的组成部分 , 它不是缴纳公积金单位的某种额外福利 , 取消公积金意味着降低工薪阶层工资水平或者叫降低员工的实际收入 , 这与消除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拉大是背道而驰的 。从整体社会角度来讲 , 大家的收入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存在着的基本事实就是收入的不同 , 或者叫有多得的有少得的 。 过去有一句名言叫“多劳多得” , 是不是真的这样且不论 , 但至少说明不同的人收入不同是改革开放后的一种普遍现象 , 在工薪阶层中这不是分配不公的体现 , 也不是贫富差距的体现 。需要明确 , 这种收入的差别根源于普通工薪阶层不同岗位和不同行业之间存在的差别 , 根源于不同企业的发展和变化的不同状况 , 根源于企业的不同效益 , 即使同一岗位和同一行业的收入也存在差别 , 这谈不上是贫富的差距 , 当然也谈不上是什么分配不公 。准确理解贫富差距 , 是指极少数富翁、极少数因各种原因暴富的那些人与普通工薪阶层之间的差距 , 甚至可以包括一些单位或企业高管收入与普通员工收入之间的差距 , 但它绝不是普通工薪阶层之间的差距 。也就是说 , 分配不公不是区区的有人有公积金而有人没有公积金这种小小的涉及普通工薪阶层的问题 。 在分配不公的问题上我们还是要问 , 为什么社会的大部分财富被分配到了极少数人手中?为什么我国在短短的几十年中出现了极少数的富翁阶层?极少数的富翁们是怎么得到这巨额财富的?为什么这部分巨额财富增值越来越快?就如前面提到的 , 说到分配不公 , 说到贫富差距拉大 , 我们应该追踪的目标是极少数的富翁们 , 而不是工薪阶层 , 我们完全可以从目标倒推分配存在哪些问题 , 分配在哪不公了 。应该承认 , 贫富差距并非短时间内形成的 , 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也非分配不公某次某时的结果 。 它实际上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长期过程造成的 。 不仅有某一时期的原因 , 也有第一次分配不公的问题 , 有第二次分配不公的问题 , 或者还有某些分配原则、形式存在一些问题 。 不管问题在哪 , 不管问题有多少 , 它不会因为公积金的制度存在而改变 。也就是说 , 解决分配不公大概是需要某种大手术 , 而不应在鸡毛蒜皮的小问题上作文章 。 其实 , 把公积金与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问题扯上关系让人感觉他们是不是另有企图?大概他们没有 。 因我们也看到他们的论述中又说即使取消公积金也不一定能减轻企业负担 , 那他们想干什么?还得反复说说 , 他们为什么不去琢磨大老板们的年收入 , 明星们的年收入在分配不公、在贫富差距中的作用 , 不想想我国的大部分财富被集中到极少数富翁手中在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中的作用 , 却看上了普通工薪阶层的工资中极少的组成部分-公积金?他们的错误还在于 , 把普通工薪阶层的工资与中小企业的负担对立起来 。 也就是他们不想着如何把富翁们的收入拉下来 , 而是想着把普通工薪阶层的收入拉下来 , 他们是要造成更多的贫困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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