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中国需要构建怎样的引才制度体系?专家回应

北京联盟小编注意到中新网北京3月1日电 司法部近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 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3月27日 。 征求意见稿称 ,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 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管理 , 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制定本条例 。
标题:【「中国高等教育」中国需要构建怎样的引才制度体系?专家回应】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柳学智看来 , 这一条例可看作中国引进外国人才的重要制度设计 。
柳学智指出 , 中国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 , 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实现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 , 但是 , 中国也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历史时期 。 推动人才的对外开放 , 大力引进外国人才 , 通过学习和应用世界先进知识和技术 。
柳学智说 , 发达国家引进外国人才依靠技术移民制度 。 国外技术移民制度都是根据各国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的 , 虽然各国都有自己的特点 , 但是其基本框架都是基于国内劳动力 , 尤其是高技术劳动力的短缺建立的 , 因为传统移民国家在很多行业都长期处于劳动力短缺状态 。 但是 , 中国是人力资源大国 , 劳动力总量十分庞大 。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日益普及 , 接受高等教育的高素质劳动力也在增加 , 每年有近千万高校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 。 因此 , 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是 , 中国的中低端劳动力十分丰富 , 但是在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 , 创新人才十分缺乏 , 创新不足成为产业走向中高端和发展方式转换的主要瓶颈 。
可喜的是 , 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稿没有照搬照抄西方做法 , 而是基于中国人力资源的基本现实 ,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的条件 , 准确反映国家对‘高精尖缺’外国人才的迫切需求 。 柳学智分析 。
对于如何判断一个外国人是不是人才?一个外国人才是否符合国内需要?一个符合国内需要的外国人才能否发挥作用?专家指出 , 从人才需求角度看 , 评价外国人才的主要标准是工作实绩 , 而工作实绩需要一定时间甚至很长时间的积累才能作出客观的评价;从外国人才角度看 , 外国人才能否适应工作环境?能否融入中国社会?也需要一定时间的工作和生活才能作出判断 。 因此 , 时间是评价人才的基本尺度 , 应该按照时间维度 , 构建具有明显层次的引进外国人才制度体系 。
柳学智介绍 , 纵览当今世界引进外国人才的技术移民制度 , 各国的制度设计都具有明显的时间维度层次:短期工作、永久居留、入籍 , 三个明显的时间阶梯 。 从下一阶梯进入上一阶梯 , 要进行身份转换 , 三个阶梯有两次身份转换:一是从短期工作到永久居留 , 二是从永久居留到加入国籍 。
他说 , 长期以来 , 中国没有形成完备的具有时间层次的引进外国人才制度体系 。 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稿明确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的条件 , 规定了审批和管理的程序 , 规范了永久居留的服务和待遇 , 制度规定具可操作性 , 打通了外国人才引进的阶梯通道 , 通过一层层渐次递进的基于时间维度的制度设计 , 将中国需要的外国人才一步步筛选出来、引进来 。
外界注意到 , 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不仅明确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的条件和程序 , 还规定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主体的行为 , 明确了各政府部门在永久居留管理中的职责 , 避免了职责交叉 , 同时又强调了协同配合 。
柳学智指出 , 在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中 , 政府是重要的行为主体 , 但不是唯一的主体 。 实际上 , 永久居留管理还需要与之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这两类社会主体的共同参与 , 积极配合 , 单靠政府主体是不够的 。 在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中 , 相关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提供真实信息 , 配合核查工作;永久居留外国人持永久居留外国身份证件办理相关事项时 , 相关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承认其效力 。
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不仅规范了政府主体和社会主体的行为 , 而且对于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 还明确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 柳学智说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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