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历史上下过“罪己诏”的皇帝有哪些

在我国历史上进行自我检讨下过“罪己诏”的有那些皇帝 \\醉千殇 发布时间:18-03-0413:02 (尽管古代皇帝大多认为自己是真龙天子 , 君权神授 , 永远正确 , 是不会有过错的 , 但在遭受天灾时 , 常常会觉得这是上天对自己施政的谴责 , 自己是要向上天认罪 , 得到人民的谅解 , 而发布“罪己诏”诏告天下黎民 , 实际上向人民认罪!)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 , 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 。 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 , 二是天灾造成灾难 , 三是政权危难之时 。 用意都是自责 , 只是情节轻重有别 。 地震了 , 罪己;蝗祸了 , 罪己;流星撞地球了 , 罪己 。 凡此种种 , 不一而足 。 1. 大禹 大禹登上帝位后 , 有一次看见犯罪之人 , 就伤心地哭了起来 , 左右问其故 , 禹曰:尧舜之时 , 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 , 而予为君 , 百姓各以其心为心 , 是以痛之” 。 2. 商汤 商灭夏后 , 汤布告天下 , 安抚民心 , 史称《汤诰》 。 汤深刻地检讨了自己的过错 , 曰:“罪当朕躬 , 弗敢自赦 , 惟简在上帝之心 , 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 , 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 。 此后 , 适逢商连年大旱 , 五谷不收 , 负责宗教祭祀的大臣说 , 要用人为牺牲 , 向上帝祈祷求雨 。 于是 , 汤“剪发断爪” , 身为牺牲 , 祷于桑林 , “以六事自责” , 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 , 万夫有罪在余一人 。 无以一人之不敬 , 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 。 于是 , 民大悦 , 雨亦大至 。 3. 周成王 《诗经》中的《周颂·小毖》就是周成王的罪己诗 。 4. 秦穆公 《尚书》中的《秦誓》是秦穆公袭郑惨败后的反省 。 5. 汉文帝 汉文帝后元年(前163年)诏曰:“间者数年比不登 , 又有水旱疾疫之灾 , 朕甚忧之 。 愚而不明 , 未达其咎 。 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过与?……将百官奉养或费 , 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 6. 汉武帝 汉武帝即位后穷兵黩武 , 又好神仙方士 , 大造宫室 , 挥霍无度 , 致使民力枯竭 , 寇盗并起 , 天下大乱 。 武帝晚年渐有所悔 , 征和年间 , 他驳回了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轮台(今新疆轮台县)的奏请 , 决定“弃轮台之地 , 而下哀痛之诏” 。 他“深陈既往之悔” , 不忍心再“扰劳天下” , 决心“禁苛暴 , 止擅赋 , 力本农” 。 “由是不复出军 。 而封丞相车千秋为富民侯 , 以明休息 , 思富养民也” 。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轮台罪己诏》 。 汉武帝晚年面对大厦将倾的危难局面 , 幡然醒悟 , 痛改前非 , 全面调整了国家的内外政策 , 不但使政权转危为安 , 而且也为“昭、宣中兴”打下了基础 。 (汉武帝罪己昭之“轮台悔过”) 7. 汉明帝 汉明帝永平八年(65年)冬十月 , 出现日蚀 。 诏曰:“……永思厥咎 , 在予一人 。 群司勉修职事 , 极言无讳 。 ” 8. 唐太宗 唐太宗贞观二年(公元628年) , 旱、蝗并至 , 诏曰:“若使年谷丰稔 , 天下乂安 , 移灾朕身 , 以存万国 , 是所愿也 , 甘心无吝 。 ”唐太宗李世民为了百姓有饭吃 , 宁愿上天把一切灾难都降在他一人身上 。 9. 唐德宗 唐德宗即位不久 , 就先后有号称“四王”、“二帝”的几个节度使举兵反叛 。 公元783年 , 长安失守 , 德宗仓皇逃亡 , 被叛军一路追杀至奉天城 。 次年春 , 他痛定思痛 , 改年号为“兴元” , 并颁《罪己大赦诏》 , “分命朝臣诸道宣谕” 。 诏书中历数了自己的罪过后 , 说:“天谴于上而朕不悟 , 人怨于下而朕不知” , “上累于祖宗 , 下负于蒸庶 , 痛心?面 , 罪实在予” 。 此诏文字真挚动人 , 很有感召力 , 颁后 , “四方人心大悦” , “士卒皆感泣” , 民心军心为之大振 , 局势因而大变 。 不久 , 动乱即告平息 。 10. 唐宪宗 元和七年(公元843年) , 淮、浙发生了水旱灾害 , 庙堂官员御史调查后作了不实的灾情汇报 , 唐宪宗听罢心里有了底;后来 , 他又听地方官的灾情汇报 , 却和御史的汇报大不一样 , 唐宪宗就怀疑地方官汇报的灾情不实 。 宰相李绛指出来不该怀疑 , 唐宪宗想想也是 , 当即就认错:“国以人为本 , 闻有灾当亟救之 , 岂可尚复疑之邪!朕适者不思 , 失言耳 。 ”就是说错了几句话 , 也是正常的事 , 自省反思是应当的 , 也正是古人倡导的“吾日三省吾身” , 即是说几句“不思 , 失言”了 , 对皇帝来说 , 也是在经常见面的大臣跟前顺嘴的事 , 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 当然 , 唐宪宗能做到这样 , 的确也“委实不易”;不过 , 倘若将此类事拔高成“自我检讨”、“罪己” , 却有些“哗众取宠”以及有意“做秀”之嫌了 。 11. 宋徽宗 公元1125年11月 , 金兵进逼东京的要关头 。 惊慌失措的徽宗听从大臣的建议:“宜先下罪己诏 , 更革各种弊政 , 使人心悦 , 天意回” 。 诏书也罗列了自己的罪过:“言路蔽塞 , 谄谀日闻 , 佞幸专权 , 贪官得志 。 赋税竭生民之财 , 戍役困军伍之力 。 多作无益 , 侈靡成风 。 ”“追思己过 , 悔之何及!”随后 , 又传皇位给太子恒(钦宗) , 自己当起了太上皇 。 于是 , 濒临灭亡的北宋又出现了一线转机 。 但好景不长 , 一年后 , 徽、钦二宗被金兵掳去 , 成为阶下囚 。 据史书记载:宋徽宗下发了“罪己诏”后 , 把皇位交给了他的儿子赵桓 , 开封存亡之时 , 他自己却带着一帮亲信人马去了江南 , 在镇江建造庭园 , 不但准备长期留居 , 而且扣留东南地区的物资和军队 , 不予北援 , 他要掌握东南地区的军政大权 , 继续他的皇帝生涯 。 12. 宋宁宗 宋宁宗嘉定六年(1213年) , 闰九月 , 有大雷 。 丙申 , 以雷发非时 , 下“罪己诏” 。 13. 金熙宗 据史书记载 , 皇统九年(公元1149年) , 雷电震坏寝殿 , 有火入上寝 , 金熙宗命翰林学士张钧代拟“罪己诏” , 其中有历代帝皇在“罪己诏”中常用的套话:“顾兹寡昧 , 眇予小子” 。 金熙宗听信大臣谗言:“此汉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 。 ”立即将张钧残酷处死 。 14. 崇祯 史书上说 , 明朝皇帝朱由检 , 在位十七年 , “罪己诏”没有少下 。 《明史》中记有五次之多:“冬十月庚辰 , 下诏罪己 , 辟居武英殿 , 减膳撤乐 , 示与将士同甘苦 。 ”“甲寅 , 诏天下停刑三年 。 ”第三次 , “闰月癸卯 , 下诏罪己 , 求直言 。 ”“六月癸亥 , 诏免直省残破州县三饷及一切常赋二年 。 ”“壬申 , 下诏罪己 。 ”如明朝崇祯十年(1637)闰四月大旱 , 久祈不雨 , 就下了一道“罪己诏” , 这道“诏”的内容不在自责 , 而在自曝官场腐恶内幕 。 崇祯皇帝自缢前下诏“罪己”:“朕自登基十七年 , 逆贼直逼京师 , 虽朕谅德藐躬 , 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 。 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 , 去朕冠冕 , 以发覆面 , 任贼分裂朕尸 , 勿死伤百姓一人 。 ”崇祯皇帝平均三年多点就下一道“罪己诏” 。 15. 顺治 这位少年天子亲政后 , 自然灾害很多 , “水旱累见 , 地震屡闻” , “冬雷春雪 , 陨石雨土” 。 他把这一切自然现象都归罪于自己的“不德” , 上干天咎 , 所以 , 不断自我反省 , 屡屡下诏罪己 。 临终之际 , 又留下了一道罪己遗诏 , 淋漓尽致地为自己列举了十四条罪状 , 条条都是原则问题 。 归纳起来 , 可分作七大方面:一是政治上“自亲政以来 , 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 , 因循悠忽 , 苟且目前 。 ”二是对皇太后“子道不终 , 诚悃未遂 。 ”未尽孝道 , 反使圣母哀痛 。 三是对诸王贝勒“晋接既? , 恩惠緮鲜 , 友爱之道未周 。 ”四是“朕夙性好高不能虚己” , 用人“未能随材器使 , 以致每叹乏人” , “见贤而不能举 , 见不肖而不能退” 。 五是设立十三衙门 , 委用任使宦官 , “与明无异” 。 六是“国用浩繁 , 兵饷不足 , 而金花钱粮尽给宫中之费 , 未尝节省” 。 七是“朕性耽闲静 , 常图安逸” , “朕每自恃聪明 , 不能听言纳谏” , “既知有过 , 每日?责生悔 , 乃徒尚虚文 , 未能省改” 。 顺治帝为自己罗列的14大罪状 , 应该说是够全面、够深刻的了 , 在盖棺论定的“自我鉴定”中 , 能进行如此彻底的自我批判 , 实属亘古第一人 。 (清世祖顺治帝《罪己诏》自定十四大罪状) 16. 光绪 一九零零年 , 八国联军入侵北京 。 逃亡途中 , 慈禧太后既感到由她秉政的政局 , 已经失控 , 迫于内外压力 , 她这才决定和八国联军谈判求和 , 并以光绪帝的名义发出了一道“罪己诏” 。 国家将亡 , 执政者没有责任 , 不执政的人却有“罪”!可见 , 一些当政帝王的“罪己” , 完全是言不由衷的 。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颁布“罪己诏”的人是汉文帝 。 公元前一七九年 , 有人建议汉文帝要早立太子 , 汉文帝不同意 , 就颁“诏”说:“朕既不德……”意思是说 , 如果我现在立太子 , 就是更加加重了我的不道德 。 同年冬天 , 汉文帝又下了一个“罪己诏” 。 古代帝王“罪己诏”的资料 , 除《二十五史》的帝王本纪之外 , 还有《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长编》、《续资治通鉴长编补遗》、《续资治通鉴》 , 以及宋代的《册府元龟》 , 明实录 , 清实录 , 清朝的东华录和历代的记事本等等 。 有位叫萧瀚的学者 , 在唐太宗全集中就找到了二十八份唐太宗的“罪己诏”;在“二十五史”中找到下过罪己诏的周成王下了二百六十份“罪己诏” , 另外还有四份 , 一份是汉武帝著名的“轮台诏” , 两份是崇祯皇帝的“罪己诏” , 还有一份就是袁世凯的撤消帝制的总统令 。 如果包括袁世凯在内的话 , 在中国历史上 , 总共有八十九位皇帝下过罪己诏 。 最早的一份是汉文帝在公元前一七九年下的 , 最后一份是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下的 , 整个时间跨度为两千零八十五年 。 如果以“二十五史”为限的话 , 那么最后一份“罪己诏”颁布的时间应为一八九五年五月二日 , 时间跨度是两千零七十四年 , 平均八年就下有一份罪己诏 。 各朝下“罪己诏”的皇帝数量分别是:汉代十五位、若包括吕后的话 , 两汉有二十四位皇帝 , 其中有十五位下过“罪己诏”;接下来三国有一位 , 就是魏文帝;再有吴国两位、两晋七位、南朝十四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辽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三位、清朝八位 。 如果按所占比例来算的话 , 清朝比例最高:十个皇帝有八个下过“罪己诏”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