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银河证券16年从业老经纪人接罚单 事出代客户证券认购

财联社(上海 , 采访人员黄一灵)讯 , 开年监管罚不停 , 因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 , 中国银河证券一营业部员工被出具警示函 。
「证券」银河证券16年从业老经纪人接罚单 事出代客户证券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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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广东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决定书》显示 , 陈葆辉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 , 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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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采访人员从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查询得知 , 陈葆辉是一名经纪业务的"老人" , 其2004年5月便已在中国银河证券取得一般证券业务证书 。
广东证监局认为 , 以上情形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 。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 ,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 , 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 , 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证券」银河证券16年从业老经纪人接罚单 事出代客户证券认购】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 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证券」银河证券16年从业老经纪人接罚单 事出代客户证券认购】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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