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孕妇一尸两命对卫生系统反应性的灵魂拷问

新冠孕妇一尸两命对卫生系统反应性的灵魂拷问。灵魂拷问:1.没有及时地制定具体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 使得经济负担能力低下的脆弱群体暴露于高风险和选择两难之下 , 是否应当定性为反应性不足?2.严苛的检测标准下 , 诊断周期过于拖沓 , 延误患者治疗 , 是否同样也可定性为反应性不足?3.大疫之下 , 新农合如果不包含大病保险 , 是否可定性为反应性不足?4.大疫之下 , 医疗费用如果没有实行实时结算 , 是否可定性为反应性不足?5.对于众多确诊病例 , 其医疗保障措施的推出滞后于首批感染病例一个多月之久 , 是否可定性为反应性不足?6..对于众多因确诊标准过于苛刻而延误治疗的疑似(后确诊)病例 , 其医疗保障措施的推出滞后5天 , 是否可定性为反应性不足?

回顾财新网此前发表的一篇文章 《重症科医生亲述:我们是怎样抢救危重病人的》 , 文中有这样几段对话: “ 财新采访人员:有什么事情特别打动你吗?你哭过吗? 彭志勇:我有段时间经常落泪 , 那么多痛苦的病人住不进院 , 在医院门口哀嚎 , 甚至有的病人跪在地上求我收治他入院 , 但是床位已经住满了 , 我也没有办法 , 只能狠心拒绝 , 自己在一边悄悄抹眼泪 。 我现在眼泪已经流干了 , 我们的人民太苦了 。 我现在没有别的想法 , 就想尽力做更多 , 抢救更多病人 。 最让我遗憾的是一名来自黄冈的孕妇 , 病症很严重 , 在ICU住了一周多 , 治疗花了近20万了 , 她家是农村的 , 治病的钱是找亲戚朋友借的 。 使用ECMO抢救 , 其实病人的病情已经在好转 , 有可能存活的 。 但是孕妇的老公最终决定放弃治疗 , 她老公哭了 , 我也哭了 , 因为我觉得还是有希望治好的 。 放弃了 , 孕妇就死了 。 而且在放弃的第二天 , 政策变了 , 对于新冠病人国家提供免费治疗 。 我很为那个孕妇惋惜 。 我的科室副主任跟我讲了一件事 , 他也哭了 。 中南医院对口帮扶的定点医院是武汉市第七医院 , 他去支援这个医院的ICU , 发现他们ICU有2/3的医护人员都感染了 。 我的科室副主任跟我讲起那个医院ICU的惨状 , 那里的医生就是“裸奔”状态 , 缺乏防护物资 , 缺乏医疗手段 , 明摆着会感染 , 还得冲上去 , 导致ICU几乎全军覆没 , 我们的医务人员太不容易了……” 言语和泪水已不足以表达悲伤! 这件事最痛苦的无疑是那位孕妇的老公了......庄子说:“天地不仁 , 以万物为刍狗 。 ”天地不仁 , 是说天地无私 , 在天地看来 , 万物都是一样的 , 没什么区别 。 但是我们的医生们哭了 , 大家都哭了 , 以至于眼泪都已经流干...... 有关彭志勇医生 , 亿康君前文《迄今统计数量最大的新冠单中心病例公开出炉》介绍过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彭志勇关于新冠肺炎的回顾性单中心病例研究论文 , 综合描述了该院138名平均年龄56岁的新冠肺炎患者流行病学特征、临床特征及治疗情况 。 此前 , 彭志勇因早在1月6日就预料到新冠肺炎疫情或将加重 , 而提前在ICU预留了16张病床 , 并且于1月初判断出新冠肺炎为烈性传染病而在科室中采取严格隔离措施而在舆论中备受赞扬 。 衡量一个国家医疗卫生系统的评价指标包括:可及性(Accessibility)、可获得性(Availability)、可利用性(Utilizability)、连续性(Continuity)、可供应性(Production & supply)、可负担性(Affordability)和系统反应性(Responsiveness)等 , 那么我们来看看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下的这一案例 , 卫生系统的这些对应指标情况到底如何? 根据澎湃新闻1月28日《家属口述:一个“重症肺炎”患者的最后12天》以及丁香园《两个因冠肺感染去世的普通人的故事》 , 该孕妇患者“进医院的前三天 , 每天费用五六万 , 之后每天两万多 。 千辛万苦筹到的钱 , 转眼就没了 。 ”1月21日中午 , 丈夫实在借不到钱了 , 在花光了借来的二十来万医药费后 , 妻子病情又不见好转 , 他万般无奈 , 跟岳父商量后 , 签了放弃治疗的同意书 。 医生说:“孕妇的老公最终决定放弃治疗 , 她老公哭了 , 我也哭了 , 因为我觉得还是有希望治好的 。 放弃了 , 孕妇就死了 。 而且在放弃的第二天 , 政策变了 , 对于新冠病人国家提供免费治疗 。 我很为那个孕妇惋惜 。 ” 家属后来口述:“我后来知道 , 当时医院的一位老人 , 病情和我妻子一样严重 , 经治疗已经慢慢好转了 , 虽然还在隔离状态 。 ” 相隔仅仅一天 , 希望就这样被扼杀了 , 更何况一尸两命 , 令人扼腕、肝肠寸断!虽然治愈的希望可能也不高 , 但那毕竟是一缕微光 , 可以照亮前路! 2020年1月2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 , 但即便如此 , 覆盖的也仅仅是确诊病患 , 未确诊疑似病例尚不在保障范围内! 即便未确诊疑似病例尚不在保障范围内 ,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 , 减免医疗费用 。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释义】本条是国家对特定传染病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的规定 。 为体现国家对传染病病人的关怀 , 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 本法将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 , 减免医疗费用作为传染病防治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 获得医疗救助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患有特定传染病 。 按照本法规定 , 各类传染病共37种 ,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 , 政府还不可能对所有种类的传染病患者予以免费治疗 , 只能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和控制传染病传播的需要 , 对特定的传染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第二是困难人群 。 我国幅员辽阔 , 人口众多 , 地区间、城乡间经济发展不平衡 , 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 , 部分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城镇贫困人口还存在缺医少药的问题 。 对这部分人员的传染病医疗费用国家予以减免 。 2O03年春 , 北京、广东等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暴发流行 ,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 为保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 加快对疑似病人的收治确诊 , 卫生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下发了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缴纳救治费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 通知要求医院要严格执行先救治、后结算费用的规定 , 简化入院手续、及时开展救治工作 。 严禁因为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者推诿病人 。 发热病人到医院就诊时 , 免办挂号手续 , 先就诊;初诊为“非典”者和疑似病人的 , 不再交纳检查、检验等有关费用 , 实行记账制 。 普通患者补交各项费用 。 患者住院或者留院观察时 , 免交住院预交金等一切费用 , 办理登记手续后直接留院观察或入院治疗 。 对于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 , 医院应及时通知该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也采取记账的方式 , 患者无须逐项缴纳各项费用 。 已经建立城镇社会医疗救助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制度的地区 , 要对城乡困难患者进行重点救助 。 救治费用的补助由同级财政负担 , 上级财政对负担较重的地区要给予适当补助 , 省级财政要切实负起责任 。 中央财政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困难地区予以适当补助 。 财政部、卫生部还下发了关于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众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 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收治农村非典病人 , 绝不允许因费用问题延误农村非典患者的救治 。 对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众中的非典患者实行免费医疗救治 , 所发生的费用由救治地政府负担 。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困难地区政府负担救治费用 , 原则上按 5O%给予补助 。 本法授权卫生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 ” 在截止2020年1月22日确诊571例死亡17例的严峻形势下 , 没有同步制定 , 而且严格地讲 , 应该是更早地制定具体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 是否应当定性为反应性不足? 医者仁心 , 但各个医院的医保结算制度受制于自上而下的管理制度 , 不可能独立于甚至超越于此类制度擎肘 , 否则约谈和训诫想必也是大概率事件! 此为其一 , 没有及时地制定具体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 使得经济负担能力低下的脆弱群体暴露于高风险和选择两难之下 , 是否应当定性为反应性不足? 其二 , 初期检测标准过于苛刻 。 据财新网《重症科医生亲述:我们是怎样抢救危重病人的》:“初期检测标准太苛刻了财新采访人员:你是什么时候接触第一例新冠病人? 彭志勇:2020年1月6日 , 有一位从黄冈来的病人被多家医院拒收后 , 送到中南医院急诊科 , 我参与了会诊 。 当时这个病人已经是重症病人 , 呼吸困难 , 我心里有数 , 这个病人得的就是这种病了 。 收不收这个病人 , 我们讨论了很多 。 不收这个病人 , 他实在没地方去了;如果收这个病人 , 这个病很高概率是会传染人 , 得做好严格的隔离措施 。 最终我们还是决定收下这个病人 。 我就跟院长打了个电话 , 告诉院长这个病人很可能会传染别人 , 一定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护方法采取隔离措施 , 疏散病房的其他病人 , 按照SARS的标准改造病房 , 设立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 , 把医务人员的生活区和病人隔离开 。 ”据澎湃新闻1月28日《家属口述:一个“重症肺炎”患者的最后12天》以及丁香园《两个因冠肺感染去世的普通人的故事》 , “严格地说 , 她没有确诊是“那个病” 。 因为她从发病到离世 , 仅仅12天 , 没等确诊 , 她已经走了 。 ”死亡证明写的是感染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重症肺炎 。 这个也很容易理解 , 没有近期广受争议的检测诊断标准辅佐 , 没有人敢乱写! 那么第2点:严苛的检测标准下 , 诊断周期过于拖沓 , 延误患者治疗 , 是否同样也可定性为反应性不足? 其3:大病保险是否(真正)纳入了新农合? 从这一起孕妇一尸两命案例来看 , 虽然不清楚其具体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但是从澎湃新闻1月28日《家属口述:一个“重症肺炎”患者的最后12天》来看:“我有时想 , 如果继续治疗 , 可能还能救得过来 , 但当时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 我们自己花了十八九万 , 全都是借来的 , 门窗的股份也退了出来 , 新农合保险报销了六万多 。 我以前在外面工地干活 , 有时一个月赚两三千块钱 , 有时能赚六七千块钱 , 一年能赚一两万块钱回家 。 我老婆一直在家里做窗帘、衣服 。 我们结婚七年了 , 一直都没有什么积蓄 , 也没有房子、车子变卖 , 家里只有父母的一栋老房子 。 ” 该孕妇新农合保险里面是否涵盖大病保险尚不得而知 , 但是从其家属口述来看 , 报销比例大约6/25 = 0.24 , 也就20%多左右......而且从该家属表述的顺序上看 , 新农合保险报销也有可能是后期报销 , 非实时结算 , 因为如果按照实时结算的话支付十八九万 , 则不会表述为“花光了借来的二十来万医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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