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级管理
1月2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 。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 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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