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发放第一批暂退旅游服务质保金1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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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发放第一批暂退旅游服务质保金144万

**连云港发放第一批暂退旅游服务质保金144万**

  截至2月11日下午3点 , 连云港已完成11家旅行社144万元暂退申请、审核及发放工作 。 据悉 , 该市2月17日前完成旅行社申请审核工作 , 3月5日前暂退质保金工作将全部结束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 ,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 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 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 , 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 , 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

连云港发放第一批暂退旅游服务质保金1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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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文旅部要求 , 连云港市文旅局迅速采取行动 , 加班加点为企业在申请取款中提供全方位服务 。 考虑到办公安全 , 现采取全程线上操作方式 , 通过QQ、微信、邮箱等多种方式线上接受旅行社咨询 ,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的接触和流动 , 全力帮助旅行社渡过难关 , 进一步做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

  旅游管理部门暂退部分保证金这一政策无异于一场‘及时雨’ , 将在此困难时期缓解旅行社的压力 , 让企业有机会喘口气 , 继续寻找生存发展的时间和空间 。 市区某具有出境资质的旅行社负责人说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也有一些地接社负责人表示不会行使该权益 , 我们的保证金不多 , 在这种关键时期就不‘添乱’了 。 连云港市阳光旅行社负责人李波说 。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吴斌 通讯员/包倩 许钦源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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