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瓜有处罚结果,停职则明显畸轻

偷瓜有处罚结果 , 停职则明显畸轻(看客微评) 发生在河南鹤壁“偷瓜获赔”的怪事 , 近日看手机新闻又有新的结论了 。 经当地警方再处理 , 偷瓜者不仅退还了种瓜人老庞家的300元钱 , 而且 , 还因其偷盗行为被拘留三天 。 于是有不少网友认为 , 事件反转了 。 但笔者认为 , 这不能叫反转 , 而只是回归到较为正确的处置方式上了 。 不过 , 重新处置的结果有一个亮点得说一下 , 即:最初参与处理偷瓜事件的涉案警员也被单位给停职了 。 当事警局不对辖下人护短 , 可见 , 对网络舆论还是蛮重视的 。 笔者认为:不坦护“自家人”怎么说也是一种进步 。 否则 , 无论你种瓜的老庞再哭诉 , 或是你看罚的网友再蹦达 , 估计也无非是“如之奈何”! “重处”的结果有明显进步 , 然笔者还是要说 , 对第一次错误处案警员的处罚仅为停职 , 显得畸轻 。 因为:偷瓜无理 , 是连几岁的小孩都知道的常识 , 时处案者不罚偷瓜之人 , 反而要被偷方出钱是本末倒置 , 显得荒唐可笑 。 这说明:被停职的警员要么是业务素养严重不足 , 要么是故意而为!(2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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