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全面推进“不见面”办理 相关政策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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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讯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 为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集聚 , 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 近日 , 江苏省医保局全面推行不见面少见面办理 。 相关部门整理出10项政策问答 。

江苏医保全面推进“不见面”办理 相关政策看这里

**江苏医保全面推进“不见面”办理 相关政策看这里**

  哪些业务可以不见面办理?

  医保部门明确 , 医保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查询 , 缴费基数申报 , 关系转移接续 , 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 门特门慢认定、待遇核准支付等相关业务不见面办理流程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地医保部门公布的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载体 , 根据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及操作指引 , 在网上办事大厅不见面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 同时 , 还可咨询各地设立的对外服务专线电话咨询网上业务办理流程 。

  参保人员办理常规异地就医备案 , 原则上不进行窗口办理 , 可通过线上备案渠道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更改、查询 , 经办机构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 对春节假期后复工的农民工 , 可由参保单位集中线上办理备案或承诺制备案 。

  开通新型肺炎异地就医备案快捷通道

  异地就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执行先救治 , 后结算政策 , 无论是否备案 , 报销均不执行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 本省参保人员在异地救治的 , 零材料不见面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时间和期限根据病情确定 。 在本省救治的外省(市、区)参保人员 , 由就医地经办机构通过省医保中心联系参保地经办机构 , 协助参保地办理备案手续 。 因故无法完成备案手续的 , 就医地应做好异地患者的信息记录与医疗费用记账工作 , 不因备案问题影响疫情治疗和费用结算 。

  医保零星报销时限延长 , 实行预约报和邮寄报

  参保人员在2019年度内发生的未完成报销的医药费用零星报销 , 报销时限可延长至2020年12月底 , 相关待遇不受影响 。

  参保人员可根据各地医保部门公布的邮寄材料清单、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 将零星报销所需的材料邮寄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办理邮寄报销业务 。 对不能邮寄报销的 , 根据各地开通的零星报销预约办理通道 , 根据实际情况 , 预约办理零星报销业务 , 实现错时错峰服务 。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 , 确需现场报销的 , 应采取先受理、后报销方式 , 即前台收件、后台处理 , 处理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参保人员 , 减少窗口滞留等候时间 。

  

放宽部分门诊慢性病取药量

  

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的门诊慢性病且按照临床规范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 , 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 , 可将一次取药量放宽至3个月 。

  承诺制参保 , 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参保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人员 , 延长缴费时限 , 采取承诺参保方式 , 待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 。 补办补缴后 , 不影响参保人员报销相关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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