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确诊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江苏龙网:

  我苏网讯 

2月7日 , 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 ,

泰州市

确诊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 为

泰州市

高港区病例 。

2例治愈出院病例为姜堰区病例 。

  

患者 , 女 , 23岁 , 现居住在高港区大泗镇 , 与高港区2月5日一例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

患者2月5日由120救护车送至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

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 。

  

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

  

病例行经路线正在排查中 , 核实后将及时发布 。

  

出院病例一 , 女 , 19岁 , 现居住在姜堰城区 。

1月26日因发热、咳嗽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

2月6日下午治愈出院 。

  

出院病例二 , 男 , 45岁 , 有武汉旅居史 , 现居住在姜堰城区 。 与出院病例一系父女关系 。 1月27日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 2月6日下午治愈出院 。

  

截至2月6日24时 ,

泰州市

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29例 , 确诊病例中 , 靖江市8例、海陵区2例、高港区4例、姜堰区10例、泰兴市2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兴化市1例 。

治愈出院病例靖江市1例 , 姜堰区2例 。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 , 从湖北、浙江温州地区来泰的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 , 必须居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 , 期间如有发热症状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留验筛查 。

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 , 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 , 若出现发热等症状 , 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

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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