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倡导社保业务“不见面”办理,办理攻略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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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倡导社保业务“不见面”办理,办理攻略看这里

本文标题:南京倡导社保业务“不见面”办理,办理攻略看这里

1月31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即日起至宣布解除疫情防控措施时止,在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社保权益的同时,南京将倡导社保业务网上自助办理,减少经办窗口人员聚集。

通告倡导网上自助办理。目前南京市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主体业务可通过人社局网站、"我的南京" App、"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南京还增设远程协同办理渠道。临时开通电子邮箱、电话传真、材料邮寄、短信推送等渠道受理业务,告知办理结果。

部分业务将延期办理。根据通告,医保(生育)及工伤医疗费零星报销、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移、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等业务,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享受。对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业务,窗口收取材料转后台办理,办理结果电话或短信告知,减少办事人员等待时间。

为减少参保患者往返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次数,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对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参保患者,结合临床规范与病情需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可将取药量放宽至2个月。同时,南京开辟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开辟工伤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工作,除12333咨询电话外,南京还开通20部应急咨询电话。疫情防控期间,如需办理社保业务,请先电话咨询业务办理渠道,尽量选择"不见面"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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