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引渡庭审第二天开庭 法官质询辩方律师

当地时间1月21日 , 华为公司财务总监孟晚舟引渡听证进入第二天 , 在位于温哥华的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进行 。 辩方继续陈述 , 法官提出了许多问题 , 辩方看似难以回应 , 并在温哥华时间中午12:25 , 表示结束陈述 。 检方将于当地时间1月22日开始陈述 。 昨天(1月20日)是卑诗高院对孟晚舟进行首次引渡听证 , 控辩双方辩论焦点集中在孟晚舟是否构成双重犯罪 , 即她被美国起诉的犯罪行为 , 在加拿大是否同样构成刑事犯罪 。 美国当局指控华为财务总监孟晚舟四项罪 , 分别是共谋银行欺诈、串谋诈骗、银行欺诈和电汇欺诈 。 在昨天听证结束前 , 法官Heather Holmes问孟晚舟的律师 , 如果孟晚舟是在加拿大向汇丰银行提供了被指控是误导银行的Power Point , 而不是在香港提供的 , 那么 , 在加拿大是否可以起诉欺诈? 上午10:00 孟晚舟入座 , 与翻译员一起坐在其律师团队的后面 。 孟晚舟在看一份文件 。 法官入场 。 听证开始 。 开庭后 , 孟晚舟的律师Gottardi首先陈述回答昨天法官提出的这个问题 , 在那样的情况下 , 能有一个可行的国内起诉吗? 律师回答“没有” 。 因为银行在加拿大不会面临风险 , 没有法律结果 , 没有实际的经济损失威胁 。 法官打断律师说 , 这里假设是没有引渡的情况下 , 只是审视一个在国内的欺诈起诉 。 辩方认为案件所涉及的所有元素都应当发生在加拿大 。 法官又问 , 如果一个人在温哥华打电话 , 误导了另外一个国家的银行经理 , 导致这家银行遭受财务损失 。 辩方律师哥达迪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可行的(欺诈)起诉 。 双方围绕这个问题你来我往 。 法官表示 , 不知道如果按照加拿大的法律来理解 , 这是一个可行的欺诈 , 那么 , 为什么在一个引渡案中 , 这个行为就不足以在加拿大被起诉了 , 而且 , 为什么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就不足以被起诉了 。 辩方律师手挠挠头 , 没有回答法官的第一个问题 。 而是回答第2个和第3个 。 辩方开始把讨论转到双重犯罪 。 辩方律师Gottardi说 , 不能引进外国的法律(指美国制裁令)作为一个独立的风险来源 。 10:45 , 孟晚舟的另一名律师Scott Fenton代表辩方就孟晚舟案中的欺诈指控 , 开始引据法律来做陈述 。 一直到听证中间休息 。 11:35再开庭 , 辩方律师Fenton说 , 这个案子不寻常 , 所指的欺诈不寻常 , 所指的在美国的损失风险 , 完全是由于法律风险……在制裁法下引起的 。 11:40 , 在辩方律师继续讨论所指的欺诈行为时 , 法官强调说 , 对他们的合作律师先前提出的论点进行“重复”讨论表示关注 。 法官Heather Holmes并提出了所指的行为对汇丰银行造成声誉风险的问题 , 可能导致其他人不跟该银行做生意了 。 这是在加拿大也可能发生的风险 。 辩方律师Fenton回应说 , 如果所指的行为发生在加拿大 , 它不会对汇丰银行造成声誉风险 , 因为所有的风险都与美国制裁令有关 。 法官再问 , 如果在加拿大的投资人不喜欢汇丰银行违反了美国制裁伊朗法令 , 而在加拿大不跟该银行做生意了 , 这不是一种风险吗? 辩方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 称我们不能为了引渡听证的目的就只挑选对自己最有利的 。 12:10 , 法官发布了辩方今早提交的对法官问题的书面回答 。 辩方又谈到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法令 , 说怎么能够引入这些法令并运用于孟晚舟引渡案 , 以便说明所指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 。 并谈到银行被罚款以及其它经济损失都是因为美国的制裁令所致 。 12:20 , 辩方要求休息5分钟 。 似乎要结束陈述 。 12:25 , 律师Fenton结束辩方陈述:孟晚舟没有双重犯罪 。 这是法律问题 。 检方请求当地时间1月22日开始陈述 , 得到法官的许可 。 至此 , 孟晚舟律师团队的陈述结束 , 1月21日下午休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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