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场」滑雪遇到意外受伤,责任谁来担?( 二 )

出院后 , 保险公司赔付了宋女士2000元 , 但是赔偿数额远远低于宋女士的实际花费 。 宋女士认为由于滑雪场的滑道上有冰渣 , 自己的滑雪板往左打时别在硬冰碴上 , 致使自己摔倒膝盖着地 , 滑雪场提供的滑雪道存在安全隐患 , 所以对自己受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应该予以赔偿 , 故将滑雪场的经营者北京某旅游公司诉至法院 , 要求旅游公司赔偿其182276元 。

而旅游公司辩称 , 宋女士在滑雪场摔倒受伤是事实 , 但其所称滑雪场有冰渣与事实不符 , 其摔倒受伤的原因是自身缺乏滑雪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 并非滑雪场的过错造成 , 所以不同意进行赔偿 。

经法院审理 , 最终确定旅游公司对宋女士受伤承担90%的责任 , 赔偿宋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62612元 。

【法官说法】

本案中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 被告旅游公司作为滑雪场的经营者 , 对游客负有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 而其提供的滑雪场的滑道上经证人证实存在结冰状态 , 由此可以证明滑雪场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 因此其应对宋女士受伤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而宋女士作为滑雪者 , 未对滑雪场的滑道安全状况进行详细了解 , 即盲目下滑 , 致使自己摔倒受伤 , 故其本人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 所以最终法院判决旅游公司对宋女士受伤承担90%的赔偿责任 , 宋女士自己也要承担10%的责任 。

【案例三】初学者鲁莽上高级道 撞伤他人承担七成责任

2015年1月 , 于先生和朋友去滑雪 , 恰逢刘先生也来到同一家滑雪场游玩 。 当日中午 , 于先生和刘先生同在中高级雪道滑行 , 于先生使用单板呈S型路线滑行 , 刘先生使用双板呈直线路线滑行 , 双方于接近雪道末端处发生碰撞 , 于先生磕掉七颗牙齿 , 当场昏迷 , 之后他被滑雪场工作人员紧急送往医院后急救 。

出院后于先生将刘先生和滑雪场的经营者某旅游公司诉至法院 , 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 , 共计二十二万四千元 。

庭审中 , 刘先生表示当时于先生使用的是单板 , 自己使用的是双板 , 单板是属于极限运动 , 要求对周边事物的注意程度高 , 由于路线不固定 , 才导致自己的额头撞到了于先生的牙齿 。 此外 , 从事故本身来看 , 于先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方 , 自己是被撞者 , 因此于先生理应负担更高的法律义务 。

旅游公司表示自己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 合理进行了风险提示 , 并且在事故发生后 , 及时到达现场查看情况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 组织担架 , 将伤者抬出滑雪场并就医 。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 , 滑雪时刘先生在于先生后方 , 且未佩戴雪镜与护具等装备 。

最终 , 法院判决刘先生赔偿于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鉴定费等15.6万元 , 旅游公司在刘先生不能按照前项判决履行赔偿义务时 , 承担不超过前项判决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赔偿责任 , 即16500余元 。

【法官说法】

本案中 , 刘先生是于先生受伤的直接侵权人 , 其在下滑过程中未顾及前方滑雪者的优先权 , 将前方滑雪者于先生撞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 刘先生应当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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