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院子女每年可带薪护理10~20天

  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公布

  老人住院子女每年可带薪护理10~20天

  中工网讯(通讯员薛生贵 记者毛浓曦)近日 ,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 批准《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由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 《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条例》规定 , 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 承担照料责任 。 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 , 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援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 , 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 鼓励邻里互助养老、结对帮扶 , 提倡健康老年人为患病、残疾、独居老年人提供帮助 。

  《条例》明确 , 市、区两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 , 百分之五十五以上应当用於支援发展养老服务 。 市、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岗位补助制度 , 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待遇 。 《条例》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 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 , 适用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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