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立“志愿警察”队伍

「队伍」建立“志愿警察”队伍。  在深圳和珠海 , 有这样一支特殊的警察队伍——“志愿警察” , 他们每天与普通警察一起承担巡逻、治安、防控等公安日常工作 。 他们的建队机制参照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 制服、装备以及标识统一配发;他们每个月必须达到规定出勤时限和执勤标准 , 遵守队伍的各项管理规定 , 否则会被开除 。 建议市北区参考预备役部队的模式 , 成立一支高质量的“志愿警察”队伍 。 在探索建立“志愿警察”队伍时 , 可优选考虑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政治过硬军事过硬的退伍军人、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人员、高校里优秀的志愿者服务队成员;经过严格的政审和业务技能培训后 , 纳入单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参照正式警察队伍来管理 , 以达到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和专业化 。

「队伍」建立“志愿警察”队伍。  (王晨霞 孙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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