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谢媒人”偷放烟花 民警正在百米处宣传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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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谢媒人”偷放烟花 民警正在百米处宣传禁放

本文标题:男子“谢媒人”偷放烟花 民警正在百米处宣传禁放

这边民警正在给小区居民宣讲烟花爆竹禁放相关事项,突然听到小区内传来噼噼啪啪声音。现代快报采访人员获悉,民警寻声找去,发现一住宅楼门口摆着一箱已燃放过的烟花,经调查燃放者是辖区居民徐某,当天来小区"谢媒人"燃放了烟花庆祝,根据相关规定,徐某被罚款400元。

男子“谢媒人”偷放烟花 民警正在百米处宣传禁放

△ 民警在小区宣传烟花爆竹禁放

1月10日是第34个全国" 110宣传日",当天上午,泰州公安医药高新区分局野徐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康居新城组织开展"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安宁"主题宣传活动,向现场居民发放《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并向居民详细讲解了今年新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及处罚措施,并用真实事例向居民讲述了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上午10点左右,民警突然听见小区传来噼噼啪啪声音,于是顺着方向找过去,发现一居民住宅楼门口摆放着一箱已经燃放过的烟花,同时也闻到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火药味。

男子“谢媒人”偷放烟花 民警正在百米处宣传禁放

△ 男子偷放烟花被民警发现

民警进行拍照取证,通过走访得知,燃放烟花者为野徐辖区居民徐某,徐某是到小区里来"谢媒人"。

然而根据规定,该小区为烟花禁放区域,此外,距离燃放点不到10米的电子显示屏上还写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字样"。

经过调查询问,徐某承认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泰州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罚款四百元。

民警提醒,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还极具有危险性,同时也是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倡议广大市民遵守规定,文明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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