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腿”,到底算吐槽还是辱骂?

近些年 , 关于警察在执法中遭遇的阻碍执法或辱警行为 , 当事人都或多或少都会受到相关惩处 。 前有抖音上挑衅公安 , 后有网上侮辱交警 , 而警察叔叔也真的会“顺着网线”来揪出挑衅者 。 往往这些新闻 , 总会被网友们大呼“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给警察点赞” , 并付之一笑 。 然而 , 1月10日晚 , @苏州交警发布了一条亳州交警查处朋友圈一则辱警事件 , 却使得短短一小时内达到近50万的阅读量 , 评论、转发近万人 , 一边倒的批评与指责声 。 原来 , 亳州一男子因违法停车被交警贴罚单 , 事后他将这张罚单拍照发在自己的朋友圈中 , 并配文“奶奶的腿 , 接个小孩停十分钟一百 。 ”次日 , 该男子被当地派出所传唤 , 被行政拘留 。 乍一看这条朋友圈 , 就像是自己身边开车被罚的小伙伴们日常的吐槽 , 毕竟面对罚单 , 谁都会有个脾气 , 心情不好 , 有的人选择隐忍不发 , 有的人还要自黑一把 , 还有的人会选择公开 , 让大家引以为戒 。 不管是那种发泄方式 , 只要言语中没有辱骂词汇 , 都不应该被上纲上线 。 新闻中的亳州男子在朋友圈中并没有指名道姓 , 辱骂交警 , 一句“奶奶的腿”相信大部分网友的解读都是一句吐槽而已 , 约等于“我靠” , 里面既掺杂了个人的懊悔 , 也有事实已定的无奈 , 非要说这是一句辱骂交警的话 , 的确是“帽子扣的太大了!”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 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 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对比着法律条文来看 , 亳州公安对该男子的传唤和行拘不仅毫无道理 , 更涉嫌过度执法!辱骂 , 总要有个对象 。 亳州男子的那句朋友圈既没有主语 , 也没有暗示 , 如果说“奶奶的腿”是一句脏话 , 算是辱骂 , 那么请问他辱骂了谁?难道不能理解为 , 他对自己违法停车的行为悔不当初 , 忍不住骂自己一句 , 希望下次长点记性? 从网友们的反应来看 , 大家都在批评当地警方的后续做法 , 表示“警察执法越界”“究竟是哪条法律给了你们如此执法的权利““请把表示辱骂的词句都公布出来 , 不然以后都不敢说话了”……虽然@苏州交警火速删博 , 但事件讨论却在继续 。 不得不说 , 作为执法部门 , 手握权力的同时更要重视自己肩上的责任 , 不能随心滥用权力 , 更不能以“莫须有”的罪名 , 惩处他人 。 如果这种朋友圈吐槽都要传唤、拘留 , 那么其公信力终将土崩瓦解 。 当尖锐直白的声音都被处理后 , 温和的语言也变得刺耳起来 。 希望事件中的亳州警方能勇敢站出来 , 或解释 , 或道歉 , 给公众一个交代 , 给该男子一个交代 , 更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 作者:清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