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通告:打通“生命通道”

近期接连发生的沈阳“12·2”高层商住楼火灾和重庆“1·1”高层居民楼火灾 , 暴露出小区私家车违章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延误火灾扑救问题 。 1月3日 , 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 , 并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 。

【消防车】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通告:打通“生命通道”。1月3日至4日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清查紧急行动 , 各地以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队为主干力量 , 发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等社会力量 , 采取消防车实地通行测试等方式 , 分片包干 , 开展集中清查 。

据广东消防介绍 , 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的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 市民发现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的 , 可通过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96119、广东消防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12345政务服务系统、广东消防网等方式进行举报 。

法律如何处罚?

(一)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 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 消防救援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 ,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 ,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 , 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二)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 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 , 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将依法拖离 。 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 ,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

物业有何责任?

【消防车】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通告:打通“生命通道”。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 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应落实七项维护管理职责 。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 , 设置警示牌 , 并定期维护 , 确保鲜明醒目 。

(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 , 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 , 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 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 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 , 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 。 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 ,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 ,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 , 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 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

(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 , 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 , 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 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 , 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 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

(采访人员 付怡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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