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出台家政业补贴新政 首次增加家政业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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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出台家政业补贴新政 首次增加家政业社保补贴

本文标题:苏州市出台家政业补贴新政 首次增加家政业社保补贴

春节正日益临近,家政服务人员开始紧俏起来。为促进苏州市家政业提质扩容,提升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推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建设,苏州市出台家政业补贴新政,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采访人员今天(1月3日)从苏州市人社部门获悉,该新政对原特岗补贴政策作了调整,并首次增加了家政业社保补贴。

为鼓励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该新政明确,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机构聘用本市户籍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从事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月子保姆、家宴制作和营养配餐员岗位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部分50%的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按月发放的方式)。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各险种参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单位缴纳部分之和的120%。同一人可享受1次,最长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36个月)。该项补贴不可与其他社会保险补贴同时享受。

根据新政,符合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家政服务机构聘用家政从业人员(含非本市户籍人员),从事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月子保姆、家宴制作和营养配餐员岗位工作,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保费。所聘人员获国家职业资格证或人社部门就业培训合格证的,按4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家政服务机构特岗补贴。特岗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该项补贴不可与其他政府机构特岗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同时享受。

采访人员同时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家政业职业技能培训效能,新政将原“苏州市、区家庭服务业实训基地”认定调整为“苏州市家政服务业实训基地”认定。认定范围从原符合条件的各类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家政企业,拓展到各类开办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月子保姆、家宴制作和营养配餐员专业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经人社部门组织专家组评审,符合实训基地标准的各类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家政企业、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确认为“苏州市家政服务业买训基地”,授予铭牌。对确认为“苏州市家政服务业实训基地”的各类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家政企业,另一次性奖励经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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