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子女新规,生前和去世后办理差别有多大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 , 买房子是成家立业的标配 , 拥有自己的房子不仅是为了让自己和家人更有安全感 , 也是因为想给下一代留下一些什么 。 在大多数人的潜意识里认为 , 等自己死后 , 房子顺理成章就会被孩子继承 , 所以不需要立遗嘱 。 况且 , 大家通常对死亡避而不谈 , 觉得生前太早提立遗嘱是不吉利的事情 。 但其实这种观念非常错误 , 房屋给子女过户 , 生前和死后办理的差别很大 。 根据国家规定 , 我国的房产过户分为三种形式:生前赠与、生前买卖、去世继承 , 虽然最终受益人是相同的 , 但是过程和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三种形式的区别 。 首先 , 我们先来说说“生前赠与” 。 看到“赠与”这两个字 , 大家就会与“免费”划等号 , 但其实房产的赠必须要到有关部门进行价格评估 , 因此并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普通的赠与 。 如果是父母进行无偿赠与 , 那么就需要缴纳房产价值比例的3%契税 , 以及的1%-2%的公证费和0.25%的评估费 。 以一套100万的房子为例 , 需要缴纳契税3万元 , 还有1-2万的公证费和2500元的评估费 , 再加上印花税和登记费之类的费用 , 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 所以 , 专家通常是不建议使用赠与方式来进行过户房产的 。 其次 , 我们再来说说“生前买卖” 。 以这种方式过户房产会涉及到各种税收 , 包括房产增值税、契税、个税 。 这要根据房子的大小面积、房屋产证时间等等来计算缴费 , 再加上办理的手续费、登记费 , 房产满5年可以免征商业税 , 这是一个相对较为复杂的手续 , 费用支出也不少 。 最后 , 我们还要说说“去世继承” 。 立遗嘱是很多西方国家很乐忠的一种习惯 , 很多人在壮年的时候就早早把自己的遗嘱立好了 , 因为命运无常 , 我们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会先来 , 但在中国并不是家家户户都会这么去做 。 父母死后需根据遗嘱进行公证 , 办理相关的手续就能正常过户房产 , 并且只需要缴纳一部分公证费用就可以了 , 相比起“生前买卖”和“生前赠与”而言 , 可以省下不少费用 , 也可以节省出很多手续办理的时间 。 如果是独生子女继承就不会很麻烦 , 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 , 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 但如果不是 , 还是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才行 , 因为法定继承可能不一定只有子女来继承 , 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份 。 我国每年都有无数家庭因为生前没有立遗嘱 , 而导致多子女家庭、离异再婚家庭、隔辈继承家庭产生经济纠纷 。 好好的一家人 , 因为整一套房子而闹上公堂撕破脸 , 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啊 。 通过以上三种房产过户方式的比较可知 , 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最省事 , 也最省钱 。 但值得注意的是 , 继承来的房产如果再转卖 , 还需要缴纳合理费用余额20%的个人所得税 。 如果没有遗嘱的继承需要转卖 , 那么手续会更加麻烦 。 虽然说百善孝为先 , 我们不愿意与家里的老人直面死亡这件事儿 , 但是如果老人能够预见死后家人反目成仇的结果 , 一定会更加伤心 。 家和才能万事兴 , 家都败了 , 拥有财富又能与谁分享自己的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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