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通报李思侠案:纪检监察机关正核查反映问题

中新网12月24日电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4日在其官方微博通报李思侠案件有关情况 。 通报称 , 针对反映相关部门及公职人员有关问题 , 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核查 , 如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 一定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

据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 , 石泉县人民法院2019年7月20日一审判决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犯寻衅滋事罪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一年两个月、十一个月 。 宣判后 , 被告人李思侠、张海成不服一审判决 , 2019年7月29日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 目前 ,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 请大家关注审理结果 。

针对反映相关部门及公职人员有关问题 , 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核查 , 如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 一定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


陕西石泉通报李思侠案:纪检监察机关正核查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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