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吃货」网购只退款、不退货,月赚3万!这个“职业吃货”被( 八 )

今年7月22日 , 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并于今年9月5日判决被告周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元 , 赔偿原告律师费1万元 , 赔偿案件受理费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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