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文件勾勒江苏市场监管法治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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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文件勾勒江苏市场监管法治底色

本文标题:三个文件勾勒江苏市场监管法治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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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就谈不上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12月10日,省市场监管局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江苏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专题发布省局制度建设情况,并对相关制度进行解读。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应急宣传处、信用风险局、价监竞争处主要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谋划早、体系全、落点实、思路新。”吴永才用4个关键词概括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一年来的制度建设总体情况。他介绍,省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坚持高站位思考、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

吴永才特意举例,机构改革后集中办公的第一天,省市场监管局就出台了机构改革过渡期若干工作规则等四项制度,使各项工作从机构整合后的第一天就步入正轨。

据悉,截至今年11月底,省市场监管局共出台三类制度79项,基本涵盖了工作目标考核、业务流程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处室自身建设等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了支撑全局工作的“四梁八柱”。

当天的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重点介绍了《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等三个彰显江苏市场监管特色的规范性文件——就是群众通俗表述的“红头文件”,三个文件坚持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原则,充分勾勒出省市场监管局制度建设的法治底色。

怎么罚?全国首个监管类省级免罚规定落地江苏。今年8月,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上述《免罚规定》,从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重点监管领域入手,梳理出12大类43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同时对其他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作出指导性规定。这是全国首个以监管领域为分类标准、体系全面的省级免罚规定。

《免罚规定》关注经营活动较为集中、民营经济重点关切的领域,通过梳理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法律条文,找出可以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从而回应企业诉求、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坚守底线思维,对于某些违法行为虽然轻微,但是一旦列入将对市场产生不良导向的,坚决不予列入。据统计,《免罚规定》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理各类免予处罚案件289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如何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于今年7月出台了《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指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出包括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等24项涉及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的实地核查工作指引,对检查程序、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依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力争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检查,确保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目前,《指引》已指导检查我省企业192869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6.1%。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结合监管实际,不断细化完善抽查工作指引,努力在全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践中创新先行、走在前列。

咋收费?行政事业收费点多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涵盖基础建设、公共服务、民生等多个领域。2019年7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担当、积极履职,通过加强行政事业收费监管,减轻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

《实施方案》依据《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11类违规收费行为,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化、法制化,防止行政收费陷入“清理、反弹、再清理、再反弹”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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