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最大“套路贷”涉恶案一审宣判

江苏龙网:

  采访人员从市检察院获悉 , 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磊起等10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抢劫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 日前在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 其中涉恶被告人4名 , 首要分子获刑20年 。 该案是我市扫黑斗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 判决的全市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

  经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审理查明 , 2015年至2018年间 , 被告人卢磊起未经工商登记私自以中鑫润达投资有限公司名义 , 在58同城网站等平台发布贷款信息 , 向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 , 并先后纠集被告人郭庚雷、杨飞、刘学等人催讨债务 , 逐渐形成以卢磊起为首 , 郭庚雷、杨飞为骨干 , 刘学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期间 , 被告人卢磊起、郭庚雷、杨飞、刘学等人假借贷款名义 , 采用暴力、暴力威胁、转单平账、虚增债务、非法拘禁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务 , 多次实施了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诈骗、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据悉 , 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犯罪事实复杂、社会影响广泛 , 在审查起诉环节 , 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首的专案组 , 提前介入 , 在确认实际经济往来、抢劫罪构成、保护伞线索排查等方面引导侦查 , 提出60余条补充侦查建议 , 及时对涉案不当财产进行扣押、冻结 , 进一步巩固证据链条 。 针对侦查机关在接警立案方面存在的问题 , 发出检察建议 , 规范执法程序 。 此案开庭审理时 , 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 , 庭审持续两日 。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及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等多项罪名 , 首要分子被告人卢磊起以敲诈勒索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69.5万元 , 其他3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至6年不等 , 并处罚金;其余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年不等 , 并处罚金 。

  (来源:连网 编辑/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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