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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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45万元

本文标题:南京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45万元

现代快报讯(采访人员 宋经纬 文/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11月28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南京市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南京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事故总量特别是较大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南京正式出台《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幅提高奖励标准,内部举报人最高可奖45万元。

南京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45万元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冯甦介绍,《办法》适用于南京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举报,进一步形成“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安全生产氛围。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最高奖励金额由原先的1万元提高到30万元以上。同时,对知晓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奖励金额在规定基础上,再上浮30%—50%,最高可达45万元。冯甦表示,之所以大幅提高奖励标准,尤其是内部举报人的奖励标准,是因为内部人员对安全隐患更加了解,也为了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因此,该《办法》明确指出,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单位、电话、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有关信息,违者依纪依法给予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应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行为,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实施联合惩戒。

冯甦补充到,为深刻吸取响水“3.21”事故教训,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南京从2019年4季度开始,将利用1年时间,分14批,对全市12个区、23个部门、7个市属产业集团开展一届任期的安全生产巡查。第一批3个安全生产巡查组将于11月底前进驻秦淮区、雨花台区和市房产局开展为期20天的安全生产巡查。

“本次巡查工作主要按照动员部署、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调研座谈、受理举报、明察暗访、交换意见、巡查反馈、整改反馈等3个阶段11个步骤开展。”冯甦说,同时对各区、各部门和产业集团的巡查要点清单分别进行了分解细化,主要包括: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全力推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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