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官远赴陕西,给两个孩子送去5万元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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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察官远赴陕西,给两个孩子送去5万元救助金

本文标题:南京检察官远赴陕西,给两个孩子送去5万元救助金

近日,南京市检察院、浦口区检察院一行5人赶赴陕西省,向在当地儿童福利院生活的两个孩子发放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据悉,这两个孩子的父亲因拐卖儿童罪,今年4月在南京被判刑6年。11月21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获悉,2018年以来,浦口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目前已审批救助5名未成年人,救助金额9万元。

南京检察官远赴陕西,给两个孩子送去5万元救助金

△浦口区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什么原因促成了南京检察官的这趟千里之行呢?这要从一起刑事案件说起。据悉,2014年7月,程某一家来到南京浦口打工,后因无力抚养孩子,程某在2017年、2018年以“送孩子”换取“营养费”的名义,先后将两名子女卖与他人,非法获利7.25万元。2019年3月,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被告人程某提起公诉,后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因程某的妻子是聋哑人,常年无法外出工作,更无法独立抚养两名未成年人子女。从程某被逮捕开始,两名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就成了问题,基本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浦口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程某被判刑后,两个孩子被送回原籍陕西省,并安置在当地福利院生活。日前,南京市检察院、浦口区检察院一行5人专门赶赴陕西省,向孩子们发放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

11月21日,在浦口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对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等情况的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浦口区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也正在与当地福利院、检察机关召开司法救助现场会。通过两地的视频连线,现代快报采访人员看到了这场司法救助现场会的情况。

南京检察官远赴陕西,给两个孩子送去5万元救助金

△视频连线

“我们福利院保证对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对每一笔花费都进行记录,接受监督……”福利院的相关负责人当即表态,明确对救助金要合理计划、规范使用,将其用于两名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必需支出,同时福利院负责人也表示将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2018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时,对特定案件中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应当依职权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此,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自身职能作用,在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突出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及时帮助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温情。

据悉,2018年以来,浦口区检察院共对15人实施了司法救助,审批发放救助金额达24万余元,其中5人系未成年人,救助金额9万元。下一步,浦口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中推动共建者、共享共治者、监督维护者的角色定位,积极传递检察能量和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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