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陷入三角恋 “抓奸”时受伤索赔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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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陷入三角恋 “抓奸”时受伤索赔9万

本文标题:老人陷入三角恋 “抓奸”时受伤索赔9万

家住海安的王女士在丧偶后,与李先生恋爱。期间她又勾搭上邻居张先生,某日与张先生约会时被李先生偷窥发现,李先生一怒之下翻墙入室,揪住张先生发生扭打,致李先生受伤,左髌骨骨折住院。11月1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李先生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九万余元。

据介绍,王女士、张先生、李先生三人的配偶均已去世,且均未再婚。王女士与张先生为邻居,王女士与李先生为邻村。王女士的丈夫去世后,她和已丧妻的李先生有意一起生活,便产生了男女关系,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

随后,王女士在没有与李先生彻底分手的情况下,又与邻居张先生产生男女关系。李先生与王女士为此事曾产生口角,三方不欢而散,隐患就此埋下。

某天,张先生电话询问王女士,“李某今晚是否到你家中来?”王女士便电话联系李先生,李先生表示不来。王女士告知张先生,张先生便前往王女士家中,表示去耍子。后王女士与张先生在王女士家中有亲密举动,被窗外等候的李先生发现。李先生大吼一声,恼羞成怒,翻墙入室,与张先生、王女士打成一团,后李先生受伤入院。

李先生受伤后入院治疗,花去大量医药费,心有不甘,将王女士、张先生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法院经综合认定认为,李先生在处理感情问题时未能理性对待,翻墙入室,率先动手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引发冲突,负担一定责任。王女士在没有与李先生断绝关系的情况下又与张先生交往,且张先生也是在明知王女士与李先生仍然存在男女关系的情况下与王女士交往,故王女士与张先生的交往超出了一般道德底线,两者的行为是引起本起纠纷的诱发因素,对本起纠纷的发生负有相应责任。

最终,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判决原告方与被告方承担责任的比例为4.5︰5.5。三方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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