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企业主获刑 因拖欠工人工资71万后逃匿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江苏一企业主获刑 因拖欠工人工资71万后逃匿 》。//本文由热心网友[小学生说] 投稿。


江苏一企业主获刑 因拖欠工人工资71万后逃匿

本文标题:江苏一企业主获刑 因拖欠工人工资71万后逃匿

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前,拖欠107名工人工资71万余元的启东企业主张某华逃匿。10月10日,启东法院对张某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张某华在启东经营一家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是法定代表人。2015年11月初,拖欠陈某某、王某某等107名工人715080元工资的情况下,张某华逃匿。

2015年11月25日,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但该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工人工资。同年12月17日,启东法院裁定对南通灵敦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经重新统计,107名工人的工资及补偿金合计人民币134万余元。

2016年1月20日,公司管理人发还105名工人工资134万余元,尚未领取的工人工资存到了法院账户代管。2018年6月3日,张某华被民警抓获。启东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