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 , 由于多方面原因 ,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 , 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 , 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 按照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 ,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 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 , 对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作了进一步明确 。 通知全文如下:

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

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是党和国家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职责 , 具体承担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 , 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 。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 主动担当 , 做好工作衔接 , 健全机构队伍 , 落实保障条件 , 系统谋划工作 , 创新方式方法 , 全面履职尽责 , 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 , 防止出现弱化宅基地管理的情况 。 要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 落实宅基地用地指标 ,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 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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