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辅警被酒驾者撞击身亡案宣判 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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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辅警被酒驾者撞击身亡案宣判 无期!

本文标题:苏州辅警被酒驾者撞击身亡案宣判 无期!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苏州醉驾撞死辅警案宣判了,无期!)

2018年8月1日,苏州市吴门桥派出所辅警被酒驾者撞击身亡的事件在网上迅速传开。8月26日,采访人员从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醉驾肇事者周某某被依法判决如下:周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苏州辅警被酒驾者撞击身亡案宣判 无期!

△ " 苏州检察发布 " 截图

据 " 苏州检察发布 " 微信公众号披露,2018年8月9日,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2018年11月6日,该案转至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后,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对周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 年8 月1 日凌晨1 时许,被告人周某某大量饮酒后至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盘门路苏纶场的某汗蒸店洗浴,期间无故使用拳头击打服务员刘某面部,致刘某受伤。随后,周某某无证驾驶悬挂他人临时车牌 " 苏 XXXXXX" 的黑色轿车,企图从苏纶场停车场禁行区域驶出遭阻后,驾车将保安陈某撞倒并逃逸。

后周某某沿盘门路南侧由东向西逆向高速行驶至裕棠桥路段时,与正常行驶的苏 XXXXX 警二轮警用摩托车相撞,致驾驶摩托车的公安人员张福林当场死亡,警用摩托车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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