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催收助学款公开学生信息 网友们吵翻了( 四 )

  他同时强调,即便合同中有类似条款约定允许,但贷款合同均为银行单方格式合同,该条款以侵隐私权的方式加重了相对方责任,故属于无效条款。“我们注意到,大部分的催收金额都比较小,而银行如此失当的方式来催收,体现了部分金融机构的霸道陋习,亟待改进。”

  这一事件在网络社交平台引发热议。

银行催收助学款公开学生信息 网友们吵翻了//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成都大佬的姥姥] 投稿。来源是:澎湃新闻

银行催收助学款公开学生信息 网友们吵翻了

  有网友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公示没问题。

  善道守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mike天天:自己不还钱还不允许人家催吗

  天国96822:欠债不还就应该曝光

  瓦妮莎的微笑666:都联系不上了,该公告的得公告,不然成死账了。

  没事找抽:上学困难银行帮你,不知感恩还拖欠 脸呢?

  法律人孙正:都毕业了,还不去还款!欠钱还钱天经地义,躲着不还的话,公开也是应该。

  也有网友认为,该还钱,但个人信息不该这样公开。

  昨日青空F:我觉得该还的还是得还,但是公开别人隐私就是侵犯别人隐私权,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还款的问题,但擅自公开个人信息就是不对,如果这样,那和之前校园贷有什么区别,你不还钱就公布你的裸照,这两者有很大区别吗?

  招财葫芦:提醒了也不能公开,银行可以去法院起诉,公开就不对,违法!

  今天也是起名废啊:欠钱不还是应该制裁,但首先很多都是钱数不多,可能是疏忽。其次地区是故意有欠钱的也不能用这种方式。如果是你欠钱不还债主弄个全网通告把你姓名电话学校住址精确到门牌给所有人看,这对吗

  么得对象的指针:银行催收无果,可以走司法程序起诉违约的学生。但是公布学生信息我觉得不太妥当。

  其中有一位欠款3.47元的备受关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