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苏州检察机关亮“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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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苏州检察机关亮“狠招”

  截至目前,苏州全市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522人,其中涉黑犯罪嫌疑人40人;提起公诉60件337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28人,恶势力集团案件46件272人,恶势力团伙案件11件37人,法院作出判决35件192人,均为有罪判决。

  严打“软暴力”黑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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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暴力’以往都是一种量刑情形,没有被当作认定案件的一个犯罪事实。”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王勇坦言,在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之前,“软暴力”能否作为认定涉黑犯罪集团的一个标准争议较大。

  在办理龚品文、刘海涛等人涉黑案时,检察官就遇到了这一问题。

  “该案是典型的‘软暴力’讨债案。”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侯颖慧说,案件事实时间跨度长,被害人人数多,尤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行为特征”中的暴力手段体现不明显,“这就对我们认定其为涉黑犯罪组织带来了一定难度”。

  为了精准指控犯罪,案件主办检察官结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具体的案件事实,引导公安机关办案。尤其注重在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等个案中提炼该组织的四个特征,通过其显著的组织行为、财产即时分配刺激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反复的滋扰、哄闹等“软暴力”行为手段足以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针对众多被害人实施软暴力造成严重后果等方面,全面论证黑社会组织的四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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