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逃亡3年出门买油条都害怕 只敢晚上出门( 三 )

其实 , 潘明恩采取的这种经营模式 , 其实质是国有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贷收息的金融活动 , 早已超越了公司经营范围 , 属于违法行为 。 自2012年起 , 借得资金的相关北方企业开始出现逾期不能还款的情况 , 很快一家家企业破产、一个个“老板”失联或者落网 。 至案发前 , 浙商控股集团已有10亿余元的出借资金无法收回 。

“不但违规经营造成国有企业巨额损失 , 而且还在与对方企业交往过程中步步堕落 , 一再突破廉洁底线 。 ”据该案调查组有关同志介绍 , 相关企业为了经潘明恩之手向浙商控股集团借款 , 多次向他及其妻子李某行贿 , 几年内 , 潘明恩收受贿赂累计达1400余万元 。 “刚开始 , 他是在参加对方企业宴请时收受了一块手表 , 到后来发展到直接用个人账户收钱 , 还让驾驶员帮他收钱 , 最后连对方送的价值120余万元的奔驰汽车都来者不拒 。 为了掩人耳目 , 他还自作聪明地把这辆奔驰车登记在妻子李某名下 。 ”


推荐阅读